-
2006-12-07
一次突如其来的诗歌体验
昨日是第二次去博尔赫斯书店,第一次是为了去找斯坦贝克的《人与鼠》。也是首次见到传说中的老板陈侗,典型的光头加小胡子的造型。原本菲是约了另一位传说中的人物宫琳琳小姐,说啥“优雅得无懈可击”,但后来她是陪了一位法国友人到了大学城,因此又和我擦肩而过。菲后来在短信里面说,以后让你天天见小樱,我觉得这句话太过具有炫耀性质了,和我最近狂喜欢的范晓萱曲黄伟文词何超演唱的《地狱厨房》有异曲同工之妙,让人感觉说小樱是我的,你想见就让你见,天天见也行,奶奶的,不要这样……

okay,总之,在只有十四位听众的聆听下,肖开愚先生的诗歌小型讲座开始了。讲座的题目叫做文字还是语言还是汉语的求偶性。在来之前,我给自己的心理是这应该是一个先锋诗歌讲座,因为博尔赫斯给我的感觉就是非常先锋的地方,因此我一听“求偶性”这个词还以为是数学领域上的“求偶”,当即吓了一跳,其实人家的意思是“求配偶”,还好还好,这样就比较正路了。
讲座的开始,肖老师先引用了一句“观古今之须臾,抚四海于一瞬”,并说语出刘勰的《文心雕龙》,自己很喜欢云云。由于我从前也是写古典诗的,对古代文论的熟悉程度并不差,而且今年上半年还背过这段话,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别扭,又找不到原因。直到今天一大早才想起,这根本不是刘勰所说的,我被他误导了。这句话语出陆机的《文赋》,也是经典的文论,而刘勰的《神思篇》虽然说的是一个意思,但原文应该是“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然动容,视通万里”。妈的,不要糊弄中文系学生啊!
接下来,肖老师非常扯淡地从这句本该是创作论的句子出发,提出了汉语的容量问题,专业一点我们就用“密度美”这个词吧。其实为什么我一直敌视新诗,当中有一个很大的理由就是,新诗太强调所谓的无限解读性,过分地夸大了语言的密度美,把文学引入了一个追求生涩难懂的怪圈。而实际上,在《文心雕龙》里面,刘勰提出的文学八景,繁缛是一面,而与其对立的简约也是另一面。我们强调壮美是美,那优美就不是美了么?现在的新诗,包括新文学,都把追求密度美当作是一种水准上的象征,似乎以此来标榜自己有多牛逼,难怪我要看不起的。
既然说到为什么我讨厌新诗,那就补充完全吧。讨厌的原因,除了上述之文学话语蕴藉之错误倾向性外,还有几处。其一,虽然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但新诗却并非根植于中国古典诗词的土壤,而是一个舶来品。只要对五四起的文学史略作剖析,就可发现中文的新诗开始与胡适之这个大混混的《尝试集》,而《尝试集》来源于什么?不言自明。我为什么喜欢新月派,因为他们注重中国传统诗歌最值得称颂的建筑美、节奏美、音乐美,朱湘的作品到了今天看还是那样的牛。同样地,我最喜欢的余光中,也是一个非常注重向古典学习的诗人,他的《寻李白》《戏李白》《念李白》都是非常经典的作品,其中以《寻李白》最好,“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剩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秀口一吐,就半个盛唐”,可以说是白话诗不朽的经典了。但这只是少数,基本上更多的中文白话诗念起来是狗屁不通的东西。汉语作为一种强调音律性的语言,我不知道文学失去了其可朗读性和动听性,是否能称作是文学。
让我憎恨新诗的另一个原因是我身边太多自称是诗人的SB。在他们的眼中,诗太容易了,发春期的青少年人人都能成为诗人,这是一个最无门槛的步入文学殿堂的途径。这也是我为什么坚持古典诗词才是诗的原因。文学是属于少数人的,诗是属于推敲性的,一字千金的。
还有一个,便是诗人的自高自大。诗歌代圣人立言,这个传统在过往的中国是从来不会出现的,因为诗在以往只是处于从属地位,陆游全集八卷排行最末尾的地方。但是西方确有此传统,最早的柏拉图神灵附体说就是其例证。关于这个东西之前提过,就不多说了,反正是贵族毒害劳动人民蔑视劳动人民的产物。在中国,诗人成为亚圣的历史并不长,姑且从文学史的角度看来,应该是北岛那时开始。昨晚回去的时候我也和菲菲说了,凭什么诗人天生就要承担揭示真理的责任?凭什么诗人就是人瑞?各种文学体裁中诗就是最高?为什么?
实际上,我尊敬所有认认真真从事文学工作的人,文学如果进去了真是一条不归路,可诗人根本没有任何资格去排斥其他的追求真理的而不写诗的人。
还是回到肖老师的迷你讲座中来吧。他所说的求偶性,我的理解是作品在创作的过程中对潜在的读者的倾诉性,也就是作家在写作的时候,一定会有所侧重,是为了某个部分的读者而写。而在读者阅读的时候,必然不能完全达到作者的需求,而是根据自己的阅读经验来获得自己所要的信息。这在艾布拉姆斯的《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一书中有着非常经典的阐述。当然,肖开愚的这次讲座也可以作为一个次求偶的过程,这只是我的解读罢了。

其实,我认为的戏玉应该是最后肖开愚朗诵自己作品的时候。嗯,值得一书。他首先用不知道什么语念起了一首诗,然后菲在旁边提示说是四川话,这才知晓。紧接着他念了一个《艾伦金斯伯格的来信》。最近我们经常说此人,感觉有点巧合。这首诗很长,虽然我不读垮掉派作家的作品但是也能感觉到这首诗非常垮掉,特别是在菲的背景介绍下。有几句特别有意思:
在西安 李世民的首都
我参观过那些小小的山丘
时间的呕吐物
在八月的阳光下
闪着阴冷的光亮
我不明白
历史家为什么给我们注射
致幻剂
而触目的工人
就像时间
惊讶于皇后或是女皇的美丽
并用坟墓 抓住她
……
我给长江写诗
它奇特的转折
宽阔、巨大的奇妙
像一位早期书法家
困倦时的恶作剧
我在甲板上眺望两岸的山峰
李白的山峰
光秃秃的山上有狮子和猿猴
李白 诗 神奇
李白
给我一个节奏
一个韵律
一排波浪
……还是挺有意思的。接下来他念了一首《北站》,讲的大概是民工的生活。在印发的资料里面也有他的一首《一次抵制》,我个人觉得这个不错,也摘录如下:
当几个车站扮演了几个省份,
大地好像寂寞的果皮,某种酝酿,
你经过更好的冒充,一些忍耐,
迎接的仅仅是英俊的假设。经过提速,我来得早了,
还是不够匹配你的依然先进,依然突兀,
甚至决断,反而纵容了我的加倍的迟钝。这果核般的地点也是从车窗扔下,
像草率、误解、易于忽略的装置,
不够酸楚,但可以期待。
因为必须的未来是公式挥泪。我知道,一切意外都源于各就各位,
任何周密,任何疏漏,都是匠心越轨,
不过,操纵不如窥视,局部依靠阻止。二〇〇五,十一月十八日,车过山东的时候
因为整体来看,这个诗还是很整齐的,继承了中国古典诗歌传统,韵律上铺排上都很有起伏,不是一惊一乍,而是……我找不到形容词了,总之就是一首有意思的作品。菲说感觉太过于雕琢,我同意,这就是向杜甫学习的结果。
其实,当时肖开愚在朗诵自己作品的时候感觉是挺好的,我的第一反应是,他事先应该有练习。果然,回去搜索之后发现,在他的另外的讲座中,朗诵的也是完全雷同的东西,唔,看来,就算是自己写的东西,想要表达之前,也得对着镜子好好琢磨,才能事半功倍。
-
2006-11-23
我和毛片
今日浏览cnBeta,看到以下一则新闻: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依法对轰动全国的“华人第一成人社区”特大淫秽色情网站案一审公开宣判,主犯被告人陈辉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其他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1年1个月。
作为一个纯洁的青年,我当下拍手称快,心潮澎湃,不禁要歌颂我们伟大的祖国、伟大的党,遂成此文。
如果不是因为到外地念大学,我可能这辈子都没有机会接触到毛片,这确实不是假话。虽然打小学起家里就有电脑,有CDROM,但从来没有偷偷地拿淫秽光盘到房间里偷着看的想法。而且我向来不合群,朋友们聚在一起看片子的时候总是想不起我这一号人物,也不和我分享个中经验,这也直接导致了我的性晚熟。在十八岁之前,我甚至以为老二只要放进女方生殖器去就会射精,而不需要任何的运动。
我的性愚昧、性无知在上大学的那一刻起完全被抛诸脑后了。最开始,寝室的哥们就我一人有电脑,其他人多是乡下来的孩子,有的甚至连摸都没有摸过。起先我们会在周末里面放映一些经典老片,例如《Gone With The Wind》之类,大伙乐也融融。可在我国庆回家一周之后,来到学校,一看,我电脑的CDROM莫名其妙地就坏掉了。有舍友偷偷地告诉我,是隔壁宿舍的一位哥们拿了几张A片在你的机子上放,后来出现了一点马赛克,然后他就把整个光盘文件拷过去,拷到一半的时候又不动了,他只能强制地退出,后来再试就发现光驱用不了。我勃然大怒,但从舍友隐晦的叙述中,仿佛读出了他们对AV的渴望,对性的蒙昧之情。善解人意的我只好消消气,哑巴吃黄连了。至此,大学四年我都没能用电脑看上什么D9,因为入学时新买的DVDROM在一个月内就报销了,而异地的JS坚持说这是人为所致,不予退换。
我大学一年级在江门游学,往后三年才回到广州的校本部。在江门的那一年是充实的一年,我读了很多很多的诗话词话及以前没能来得及读的国内外名著。在性需求方面我表现得很克制,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天除了挑灯苦读就是沉迷于《无冬之夜》《三国志》《太阁立志传》等电脑游戏,在其中实现了弗洛伊德所谓的性的转移,每晚都是困得不行才爬上床去,倒头就睡,无暇顾及其他。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从未看过毛片,也不知道所谓手淫是怎么一回事,所以一般都是通过精满自溢的梦遗来消退一下过剩的荷尔蒙。当然,有时候也会出现一些反常,比如说一周里梦遗个三四次,特别是出现在冬天。叫瘦说这是因为穿了棉裤盖了太厚的被子的缘故,鲁迅为了不梦遗就坚决不穿棉裤,我从此就养成了裸睡的习惯。
但并不是每位同学都能像我一样醉心于文学海洋和游戏虚拟世界,他们需要更直接的释放途径。据同学甲事后声称,在班上一次集体出游的活动中,同学乙和他一起因为各自的原因缺席。那天早上,当他来到教室准备读黄易的时候,发现教师的门被反锁了。侧耳倾听,里头传来了隐隐约约的呻吟声。同学甲大惊失色,正欲破门而入,门却在此刻打开了一条小缝,同学乙鬼鬼祟祟地招呼他进来,同学甲定睛一看,才知道原来同学乙趁着无人之际利用学校的影音器材正在看毛片。同学乙一脸兴奋,并邀同学甲一齐观看,两人便如此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周末。
由此可见,毛片对于绝大多数同学来说都是一个秘而不宣或者秘而可宣的东西。大学的男生宿舍里全天候二十四小时上映不说,半年前国内一著名编剧就在一非色情论坛上公开地发帖,说他新到了一批毛片,品目繁多,邀我前去挑选云云。当然,我还是去了,拿了约二十张DVD,可惜我电脑没有DVDROM,就一直搁置在那。其后在女朋友的笔记本上看了里头的一张《神田川淫乱战争》,一部由黑泽清导演的另类文艺实验情色片,闷了我一个晚上。而其他的一些片子跟着我从广州回到了韶关,但也一直没有再动过了。说实话,我对这些真的没有兴趣,并非是道貌岸然,实则如此。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著名的校园网P2P软件——Maze.软件开发作者是北大的几位牛人,初衷当然是效仿eMule之类实现教育科研网内的资源共享,我也必须承认,你可以在上面找到众目繁多的电子书参考资料等,但实际上Maze在后来却演变成了一个大学生AV交流基地。自从大学三年级起,寝室的哥们都普及了电脑,八人宿舍端了七台,在十一点过后通常都会有三至四台电脑在上映在日、韩、美及加勒比海地区的各色人种的AV,我们美其名曰“动物欣赏”。我自己虽不下载,但是旁边紧挨着的各位哥们都在上演,无数的肉团在我的眼前晃动,这就是所谓的“强奸了我的眼睛”,让我不得不看。利用Maze的积分下载系统我曾粗略地统计过,每个月每台电脑平均下载AV流量可以达到20G,可想而知各位同学的性饥渴到了怎样的程度。
在看了一篇以农民工性压抑为主题的报告文学之后,我开始正确地审视大学生性压抑问题。作为性压抑三大人群之首,学生不能像最可爱的人一样团营连班长集体召妓,也不能像农民工兄弟那样理直气壮地流露在大众面前,确实非常可怜。在没有婚前性行为的人群当中,需要毛片和打飞机来获得青春期正常宣泄是一种可以被理解的行为。南怀瑾先生强调说这个时候一定要养精蓄锐,不可伤身,否则后祸无穷。我同意他的说法,因为每次我梦遗起来就老是觉得少了根筋,但在我们这个讲究效率和眼前利益的社会,靠着打坐或是冥想都是不实际的。
因此,我也慢慢地变得乐于强迫接受。虽说几年来看过的AV大多没有能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无非都是变着戏法的活塞运动,却还是有几部算得上是另类的精品。一部名为《白雪公主》成人版,是美术系的哥们带过来的,VCD,在我机子上看的,找了真真正正的七个侏儒症患者和白雪公主玩8P,王子一路来寻找公主,也和三到五位路人干了,最后看到了沉睡的公主,和她干了之后,公主醒了,两人幸福地生活着。这部片子非常地具有喜剧气氛,同时也证明了一个道理:五短不是一定就有一长。
还有一部片子叫做《法国少女落难非洲》,男主角是一个地道的黑人,玩意儿忒大;女主角是一个白人,具体是否是法国少女无从考证。原本这样的片子随处可见,但搞笑的是,男主角的黑人为了突出非洲的感觉,还特地穿戴了法老王的头饰及腰部的一些围饰,弄得自己金光闪闪,而可怜的法国少女要拨开这些金色的裙摆给他做hand job,很是恶搞。
另一部题为《父女乱伦》的片子体现了日本人在这方面天下无双的创意。所谓的“父亲”被五花大绑,躺在床上,连嘴巴也被胶布封死,一工作人员用刀抵着他的脖子;所谓的“女儿”确是蒙着眼睛,也被另一持水果刀的工作人员要挟,硬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骑到了“父亲”的身上。酒过半酣,同时撤去胶布和黑纱,产生了戏剧性的效果,令人拍案叫绝。
最后一部是让我惊艳的片子。拍摄地点应在台湾的一个酒吧,约有一百多人同时淫乱,而且似乎是在竞赛谁的持久性强,场面之壮观真乃空前绝后,充分发挥了中国人人多力量大的特点。最让人惊喜的是在影片的最开始,所有的女方都坐在男方的身上,下面一边起落,而手上却不闲着,还整齐划一地跳起了PARAPALA,让我们全宿舍捧腹大笑。
行文至此,我似乎忘记了文章开头的写作初衷了。虽然我还在为毛片弄坏了我的DVDRom而耿耿于怀,但似乎对其深恶痛绝的程度也没有以往盛了。无妨,大家高兴就好,反正性压抑是普遍存在的。
-
2006-11-21
青春的完结,幸福的起初——迟到的《H&C》完结纪念
相较于第一季完结时我被激起的脆弱与敏感,这个故事的最后结尾让我依然感动,但却是欲道还休式地把话咽在胸口。或许有些事情就是这么地奇妙,在我紧握着青春最后的一缕斜阳的时候,《H&C》如一片粼粼波光摇晃着我的眼。我使劲地揉了揉,想把它看个究竟,可一转身,青春就悄无声息地溜走了。
我了解去感怀这一部如歌如诗的动漫该用怎样的华美的散文笔触,可是我做不到。这是一部另类的文艺片,它既包含有梦想的执着,也不乏现实的残酷;既有天才的境遇,也不乏小人物的悲喜;既有校园的光阴,也不乏成人的世界;既有童话的纯真,也不乏人生的哲理。在它如磨砂玻璃过滤的阳光般的朦胧与明媚里,一切与青春期忧郁症有关的自卑与自恋都不起作用。你所要做的只是用最虔诚的心去感受剧中主人翁们的酸甜苦辣,把自己过去的、正处的或将来所要经历的一一与之对应,并和他们一起挥洒笑声与眼泪。
故事的结局大抵顺理成章。又浪漫又野性的罗密欧为亚由美的善良与单纯折服,为了她即使是一天一夜的舟车劳顿也在所不惜,即将分别时脱口而出的表白也让人倍感亲切而没有任何窘迫的负担。他似乎在这个如泥胚般纯洁的姑娘中寻找到了遗失的什么。而亚由美也在痛苦的决裂后开始了新的生活,她不仅走出了初恋的阴霾,更走出了自己过往软弱、娇纵的模子。真山终于成熟得像一个真正的男人,他的孩子气与责任心,还有那一份对理花的偏执,让公主终于融化了自己的冰窟。好一个水到渠成、皆大欢喜。
而另一端,此起彼伏的小调钢琴曲则不免夹带着数不清的落寞。在复杂的N角关系中,阿久适时的不幸提供给了众人患难见真情的机会,没想到这时候她最需要的竟是阿修。或许是因为两人年龄上的差距及带着的一点亲缘关系,我之前一直忽视了他们绵绵的情谊。曾经错过了理花而一蹶不振的阿修在具有理想主义光芒的阿久身上又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方向,使他可以放弃一切财富、身份、名誉、地位,而携同阿久如游吟诗人、画家那样无牵无挂地回归故里。亦父亦兄亦师亦友的阿修技术性击倒了另外两位竞争对手,但我们却一点不因师生上的伦理关系混乱而感到不快。相反,当他大声地回应森田最后的试探时,满载的温暖倾洒在整个横滨美院,及我们的心中,让人不禁热泪沸腾。把彼此的未来交叠在一起,这是一件多么幸福而又浪漫的事情啊。
在卸下了沉重的枷锁之后的森田也在好莱坞延续着他的创意。这位拥有温暖右手的男人始终还是孤身上路。他知道锋芒毕露的自己无法给同样锋芒毕露的她以足够的依靠,但潇洒的他在在临别时还是充满了风趣,不仅要挥拳头,还要爬窗子。他和他的父亲一样,拥有常人无可比拟的才能,也因此困惑不堪。竹本的当头棒喝让他惊醒,得知自己喜欢阿久的初衷是希望在同是天才的她的身上获得慰藉,想通了这一点,他才可以真正地抛开了一切,快乐的生活着。“我会一直看着你。”这是阿久对他的鼓励,也是情人间分手最佳的祝福。而他的哥哥,也可在通宵达旦的工作结束后惬意地欣赏东方泛起的鱼肚白。父亲说,那是光。
故事一直都是以主人翁竹本的视角展开的。他没有钱,没有美院其他同学那样的彰现的才能,就业时几度受挫,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不知道自己的前方在何处,这是包括我在内的当代二十二岁青年的真实写照。当阿久受伤时,他前去探望,但连买束花的钱都捉襟见肘。想一直陪在阿久身边,可自己却完全没有这个能力。是否要割舍前途来成就爱情?这是一个很俗的话题,但时时刻刻在我们的身边上演。抉择是痛苦的,但各奔前程并非就是遗憾。带着过去的牵绊而勇敢上路,这是大丈夫所为。故事的末尾,竹本大口地吃着蘸有蜂蜜、夹着有四叶草的面包,我们和他一样止不住泪水。“把幸福全部给你”,带着阿久的祝愿,竹本真正地跨向了自己的人生旅途。
我相信此生再也没有一部动漫能让我如此地感动。这并非关系到动漫本身是否能被超越,而是在于我逝去的青春无法被复制。无需感慨生活中没有这样交心的朋友,毕竟是动漫。只要你对曾拥有过的岁月怀着无限感激之情,并时常想起那带着甜蜜与酸楚的日子,幸福必定就在前方。
-
2006-11-15
影响我的十五部短篇小说
故乡原文链接:http://www.guxiang.com/f/hot/0611/16/13496.htm
许多人不爱读长篇小说,包括我,一拿起大部头脑皮就发麻,味如嚼蜡地翻了两页后又重新将它束之高阁。当然,我在这里所说的长篇小说是狭义的,并非指琼阿姨金大侠之流。莫言曾言道:“长度、密度、难度是长篇小说的标志,也是这一伟大文体的尊严。”此语甚在理。长篇小说是一种可以具有永恒性的东西,正因为它的长度、密度、难度使其在文学殿堂中庄严肃穆的形象无可比美。但因为长篇小说的声名在外,而使得许多急功近利的所谓作家们纷纷采用注水式的写作,动辄以“史诗”相称,实乃对读者的投机取巧、阿谀献媚。因此,寻找一本长篇的知己实在是一件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所谓易求无价宝,难得好长篇,绝非虚言。
与长篇相比,短篇小说无疑更具有独立性。正如李敬泽先生在《向短篇小说致敬》一文中所说:“它与印数无关,与版税无关,与声名和利益无关,它不能满足写作者的欲望和虚荣。短篇小说这种文体保存着至关重要的价值和理想:它节俭,它反对铺张浪费大吃大喝;它的根本尺度是密度和质量,它摒弃数量和体积;当时间被想象为欢欣鼓舞奔腾向前时,它要让时间慢下来、停下来,直到某个瞬间、某个片断纤毫无遗地呈露其复杂的质地和结构。”这是一段我所见过的对短篇小说最精辟的见解,因此当我想要在文章的开头论述一下短篇之美时,不禁有了“崔颢题诗在上头”的压迫感。也好,省了笔墨。
其实就我个人的阅读经验而言,短篇小说是最符合“厕上、枕上、马上”之“阅读,无处不在”原则的。拿一本集子在身旁,闲时就翻几页,赶在兴头上这一篇就读完了,印象还特深刻。如果你是一个喜欢在枕头旁边垒一叠书的人,那短篇小说绝对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环。睡前的阅读总是有益身心健康,而短篇小说的阅读更像是成人自己给自己讲的小故事。以下选的这十五篇作品无不是我的枕边好。
首先不得不提的是国人教父级的伟大作家鲁迅。每一个中国人都是先生批判的对象,每一个中国人却都想和先生套近乎,这真是一个独一无二的现象。先生毕生创作的小说不多,共三十三篇,里头有太多的极品(我还不敢说是“优秀作品”),其中一篇被视为短篇小说惜墨如金典范的《孔乙己》,“回字有四样写法”“吊着打”“读书人的事”“排出九文大钱”,这些都已成为了知识分子日常生活语言中的一部分,常不自觉地就会说将出来。如此“寓‘繁复’于‘简洁’之中,寓‘紧张’于‘从容’之中”(钱理群《“游戏国”里的看客》),确实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境界。尽管先生的另外一本小说集《故事新编》乃我自小爱不释手的宝贝,且在书中他不仅开创了同人小说先河,更是为后来无数的历史剧导演、编剧们树立了一块丰碑,但考虑到如果选了《铸剑》而又没法选《奔月》,选了《奔月》又没法选《采薇》,如此的难以割舍,倒不如单从技术层面上看,独钟于《呐喊》中的这一篇孔乙己好了。无论你是哪种文体的爱好者,都能从先生对孔乙己的刻画中感受到源于中国古典文学的博大精深。寥寥几笔,如四两拨千斤,便能在读者面前展现一个充满质感的咸亨酒店,以及当中的主角孔乙己。
无法拒绝的同样有莫泊桑。作为世界短篇巨匠,他留给了我们太多的精彩,《项链》《我的叔叔于勒》《米隆老爹》,颗颗光彩夺目。但个人觉得艺术成就最高的还数《羊脂球》,我喜欢将它比作短篇版的《包法利夫人》,尽管两者从内容题材上看是那么的风牛马不相及。作为福楼拜的高徒,莫泊桑留给后世太多师生间的佳话,而我也赞同莫泊桑已经尽得老师的真传。在《羊脂球》如此简单的一个故事里,他非常耐心地进行着不动声色的叙述,每一个细节处都体现着作家的巧妙心思。最让人称奇的是,他的文字具有一种魔力,将篇幅近于中篇的一个作品在时间上大大地压缩了,你反而会觉得故事很短,甚至有点意犹未尽。如果你觉得这事儿非常不可思议的话,那我会提示你:他的老师写作《包法利夫人》时曾以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的狂热足足持续了四年又四个月,最后还疯狂地将一千八百页的原告删减成最后的五百页。我这样一说,你能理解到何谓对文学的偏执了吧?
由于曾经同是社会主义国家阵营的缘故,我国的文学界对苏俄作家总是非常有亲近感。其中自然有名不副实之辈,但绝不会是契诃夫。一向给人冷峻之感的契诃夫其实有两支笔,一支是无情地嘲讽,如《套中人》《变色龙》;另一支则充满了同情与恋爱,如《哀伤》、《苦恼》,我最喜欢的《万卡》正属此类。小说同样非常短,但在谋篇布局上却匠心独运。文中涉及的人物只有三个,万卡是作为唯一的叙述者出现的,他承担着书信体的任务。躲在暗处还有两人,一个是乡下的爷爷,一个是鞋店的老板,这两位角色始终贯穿于叙述当中,但在客观的限制上一直没有露面,但作为读者却能强烈地感受到他们各自所代表的意义。这样的处理无疑大大地丰富了小说的层次感,并在无形中拓宽了小说的容量,产生了无与伦比的距离美。即使抛开一切的文学专用术语,就万卡脆弱的童真而言,小说也同样感人肺腑。
高中语文课本里面有许多我的私藏,栗良平地《一碗阳春面》就是其中之一。在那个容易伤感的年龄,每每阅读我的眼眶都会湿润,难为那时的我身为语文课代表还要在早读课上领读。对于这样一篇以情动人的作品,或许有人会觉得幼稚、矫情之类,但我同意北大曹文轩教授的说法,我们为什么要拒绝感动?曹文轩教授认为现在的孩子存在感情危机,缺少同情心,不会感动,跟他们从小阅读的东西有着极大的关系,对此我深有感触,被《火影忍者》《死神》浇灌的孩子是怎样的一副德性我再清楚不过了。他希望从小培养孩子阅读有道义感的作品,以此耳濡目染地帮助孩子学会感动。这又让我想起了钱锺書先生《读〈伊索寓言〉》一文中的句子:“卢梭认为寓言要不得,因为它把淳朴的小孩教得复杂了,失去了天真,所以要不得。我以为寓言要不得,因为它把淳朴的小孩教得愈简单了,愈幼稚了,以为人事里是非分别、善恶果报也像在禽兽里一样公平清楚,长大了就处处碰壁上当。”这似乎唱的又是一个反调。但请别忘了,钱锺書先生的最终结论是:“小孩子该不该读寓言,全看我们成年人在造一个什么世界、一个什么社会给小孩子长大了来过活。”而读《一碗阳春面》是否应该感动,全看你自己是怎样看这个社会的。
我的初衷是希望做一个全新的选本与大家分享,但个人阅读经验实在是有限,绕来绕去还是那一堆名篇。欧·亨利是我非常喜爱的名家,他的幽默不是文人式的尖酸刻薄,而是宗教式、福音式的广博。他在诙谐当中充满对社会底层的怜悯,且并非是高高在上的姿态,而是带有传教士般的诚恳。《麦琪的礼物》作为他的代表作之一,拥有一贯的温情脉脉,及典型的“欧·亨利式的结尾”,最适宜情人间的朗诵。如果我是朗读者的话,一定会给汉娜念这个的。
同时期的美国作家我还喜欢杰克·伦敦,《一块牛排》是他最脍炙人口的作品。许多好事者将他称作“体育小说”,还和他的另外一篇《墨西哥人》放在一起,真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啊。中西比较文学中最普遍的观点是中国的小说重情节,而欧美的小说重细节,具体的体现是国外的文学作品中个人心里描写都很细腻,而这一特点在《一块牛排》中表现的是淋漓尽致的。杰克·伦敦那抽丝剥茧般的叙述,在一个接一个的Round中将曾经叱咤风云的老拳击手残酷地击溃。这结局似乎是早已注定的,途中的一切仿佛只是一次命运的轮回,把失败归结于一块牛排上也是这样的无可奈何。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其实我们每个人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傻瓜。《傻瓜吉姆佩尔》是我四年前读到的作品,当时我并不知道作者是何方神圣,只是一遍又一遍地反复读着它,以致在数年之后我读到余华的一篇《我胆小如鼠》立即百分之一百二十地确定此乃模仿辛格的习作,经考证果真如此。作为获得诺贝尔奖的犹太作家,辛格刻画人物的韧劲早已被大家所熟知,他从不借助别的辅助手段,而是往硬生生地往死里写,最终把人物写活了。诺贝尔评委称他是“充满激情的叙事艺术,不仅扎根于犹太血统的波兰人的文化传统中,而且反映和描绘了人类的普遍处境”,这个评价是恰如其分的。辛格对犹太传统的继承,不仅是形式上的用古老的意第绪语写作,更重要的是他在叙述的过程中将犹太民族的命运漂泊感融入了人物性格当中,使得读者不由地对他的作品充满崇敬。我们甚至可以说,吉姆佩尔便是犹太人善良、勤劳、诚恳却又不断经历坎坷的民族形象,如圣徒般的纯洁。
在过去,小说的地位一直不如诗歌,因此批评家才会在评价某部时间跨度长、空间跨度大、出场人物关系复杂的长篇小说的时候形容它有“史诗品格”。但诺贝尔奖得主来自冰岛的拉克司内斯却用他的短篇《青鱼》告诉了人们,史诗品格与篇幅无关,只与作品的魂魄惊魂有关。这一位来自冰天雪地之处的作家“以生动的史诗气魄复兴了冰岛的伟大叙事艺术”,他笔下呈现的渔村是那样地一尘不染,仿佛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中。还有那一位如着魔般的老妪,由始至终都被神圣的光环围绕着,被儿子强行拖走的时候让人感觉一阵莫名的悸动。如果你是四个肉丝的歌迷,那一定会喜欢这部同样迷人的《青鱼》。
日本文学在近现代异军突起,许多名家名作都有着世界性的声誉。川端康成是个人很喜欢的一位,他对《源氏物语》的发扬与光大以及对卑微之美的推崇备至都是读者们津津乐道的。《伊豆的舞女》作为他的代表作之一,是他在“伊豆时期”内心无限柔美的完美展示。在这个没有肉体介入的纯洁的爱情故事里,当时年仅二十七岁的川端康成几乎是倾尽了所有的能量,把青春一次性地释放开来。小说中弥漫着日本传统文化中的优雅、感伤与节制,自然界的一呼一吸都被他敏锐地捕捉,让人感觉似乎回到了繁盛一时的平安王朝。这恰好是我喜欢的。
另一位日本作家三岛由纪夫的《忧国》也是影响我至深的作品。他的独特之处是告诫我文学其实是一种信仰,有的时候需要用血来祭奠。用小说来为自己的死亡进行演习,怎么想也让人觉得触目惊心。幸好,三岛由纪夫并没有他在小说中描写的军官那样勇敢,现实里的剖腹程序并不标准。但无论如何,这一部充满武士道魅力的短篇确实是一篇佳作,更何况里头有大段大段的精彩性描写,因此也曾列入的我性启蒙的教材之一。
说起短篇小说如果不提《聊斋志异》似乎真有那么点说不过去,毕竟这是连卡夫卡也为之啧啧称奇的作品。正如文学史的教科书上所云,《聊斋志异》博取众家之长,最突出的手法是“用传奇法而以志怪”(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而使得他的作品既有六朝志怪的简括明洁,又兼美唐人传奇的细腻丰赡。我最早接触的也是印象最为深刻的要数《陆判》,一会儿是判官显圣,一会儿是换心换头,当时年龄还处于个位数状态的我当然怕的慌了。随便说一句,读《聊斋》最好还是读文言文原版,从略带生涩的句子中你会读到更多的东西。如果自觉文言功底不够,那岳麓书院版的《白话聊斋》会比较适合你。
《小王子》的经典地位已经不用多说了,作者圣·埃克苏佩利本身就是一部传奇。对于它的解读或许大家都比我深刻,但我更宁愿相信这是一位充满着浪漫哲学梦想的浪子用成人童话的形式,让小王子穿行于一个又一个的星球,一面借此针砭时弊,一面展现着人类具有普遍意义的心理经验,并试图借此寻找到一条通向理想国的路。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小王子的童心不断受到伤害,也让我们不禁去想,日常生活中稀疏平常的事实际上到底有没有对错之分呢?是他太简单,还是我们太复杂?
卡夫卡的作品我总是看不太懂,在现代主义的领域中本人确实少了不止几根筋。这一篇《在流放地》在卡夫卡的作品中应属另类,与《变形记》《饥饿艺术家》等一开始就与现实背道而驰的作品不同,你单看故事的开头,或许并没有多大的震撼力,甚至猜不出是卡夫卡的作品。但越往后,军官和他的杀人机器越来越接近你的面前时,故事却变得那么地不可思议。这也是我喜欢着一篇作品的原因,在卡夫卡光怪陆离的叙述之下,始终与现实不可分割,但我们经常都会被表面的荒诞而迷惑。这部小说对我来说还有一层特殊的意义,那个让人不寒而栗的杀人机器在我心中埋下的阴影使得我在后来逐渐积累成一种变态的心理,促发了今时今日自己的暴力、血腥等倾向。以致当我看到《SAW》中的形形色色的恐怖玩意儿,我会那样的热血上涌。
我没能读懂《百年孤独》,或许是因为如先前所言这部小说实在太重了。但《巨翅老人》我却读懂了,而且很喜欢。故事的情节看似很无稽,但却感觉很真实:在神的一次偶然降临中,庭院的主人把他关在一个笼子里,并组织慕名而来的人群购票参观;蜘蛛女孩的适时加入抢去了许多客源,大家又把注意力从年老的天使身上转移到这个蜘蛛身体姑娘头颅的东西身上了,原因是她更为刺激,且能够痛陈自身经历等等;最后来天使康复了,飞走了,负责照看他的妇人终于松了一口气。天才般的马尔克斯在他的许多中短篇小说中最喜欢描写的就是此类社会背景:没有信仰、理想、如死水一般的人群,对任何新事物都提不起兴趣,苍白的生活甚至让他们忘记了自己是谁,对未知的世界只是一味地排斥和抗拒。因此,才会出现《巨翅老人》中那样渎神的行为,而其中的关于人性与道德的沦丧也是《百年孤独》主题。
最后选的是钱锺書先生的一篇《上帝的梦》,虽然至今为止我还无法诠释这个梦到底说了什么,但毫无疑问的是,这的确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最幽默最洒脱的一个梦。与《围城》的知识分子自我解嘲不同,《上帝的梦》触及更为宽广的层面,迷一般的笔调也将小说的视野拓展到更远处。
-
2006-10-09
西去的交响曲——读《朔风飞扬》
和许许多多的小朋友一样,我所认识的第一个中国封建王朝是大唐。当然,其中自少不了启蒙教育里头《春晓》《鹅》《登鹳雀楼》《静夜思》的耳目渲染。可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在我儿时每日进出的小镇的图书馆前,抬头便能望见一尊两米高的塑像,他便是史称张曲江的张九龄,以风度冠绝一时的唐朝宰相。尽管那时的我对其政绩之类毫无了解,看重的不过是人家的官阶,但这份单纯的故乡情意却也朦朦胧胧地告诉我“唐”是值得我骄傲的东西。
随着年岁的渐长,当我沉浸于大美之美的李白、含蓄之美的李商隐、诡异之美的李贺而不能自拔后,才真正地爱上了距今一千五百年前的那个时代。可转念一想,唐诗就真能代表大唐帝国了吗?我国历史上被黄仁宇先生所称作第二帝国的封建王朝,在国家机构各方面的技术性都已趋近完美,无论军事、文化都享有空前绝后的世界性声誉的大唐,仅仅是书生意气的挥斥方遒吗?抑或是歌舞酒肆中眉黛边上的红拂夜奔、贵妃醉酒?每一位有着历史责任心与自豪感的中国人都不会满足于此,本书作者阿弩更是亦然。于是,当我翻开《朔风飞扬》(以下简称《朔》),顿时感到无比亲切与兴奋。这一回,登场的不再是秦琼,也不再是薛刚,而是如假包换的盛唐!
《朔》挥墨七十余万字,以天宝六年(747年)到天宝十年这四年间高仙芝智取小勃朗律到怛罗斯大败为背景,塑造了李天郎这一铁血战士形象,刻画了西域雄奇壮美的生命奇观,此为概说。乍看之下全书的故事非常简单,只是不停地舞刀弄枪、穷兵黩武,即使穿插了主人翁与阿米丽雅公主的缠绵,也不过是“战地+爱情”的传统模式。熟知历史的读者自然会对书中的大致情节走向胸有成竹,作者也没设多大悬念,就连主角的皇裔血统也无意隐瞒,多次的明示暗示,早早便揭开了谜底。缺少了曲折的故事情节,结局也可预知,这部小说还有什么魅力吗?
答案是肯定的。在我阅读的过程中,“和合”二字一直在心中涌动,乃吾之最强烈感受。可以说,这既是整本小说的精髓,也是魅力所在。
“和合”是当下一个非常流行的词汇,尽管它并不年轻。作为儒家学说中的核心内容,它的意义并不停留在建设和谐社会,更在于调和事物间普遍矛盾。在《朔》中,首要表现在历史小说与架空小说的和合。小说,归根结底来源于现实生活,我们为什么非得舍近求远去想象、去捏造另一个世界?且论及英雄传奇,我们的历史本身并不缺乏,随便翻开史册便是封侯拜相。要知道,再现历史上的叱咤风云总能带给人时间上的距离美和亲和感,因此以三国为背景的小说、动漫、游戏等才会这样地长盛不衰。诚然,在实际操作中要想处处依照史实来写非常困难,可作者又不想沦为“戏说”之流,于是便采取了一个折衷的做法。我国的史书有这样一个特点,对人物的言扣得很细,行方面则不过寥寥数语,陈述结果罢了,这恰好给了后来者加工创造的空间。一方面,作者在许多有史可查的情节处理上表现得非常严谨,如平定小勃朗律后高仙芝对夫蒙灵詧的示弱,刻画得与史实分厘不差;另一方面,在书中重点描绘的行军、战争等场面,在尽量地依照其原有面貌下,把人物的内心活动刻画得丰富而细腻,如飞渡坦驹岭的雪瓦苏尔冰川的壮阔场景,就很有一点大片的感觉。实际上,就我个人而言无疑是偏爱有翔实历史背景的奇幻小说。尽管多有桎梏,但能为作品增色不少。这好比是古典诗词之格律,平上去入,正反粘连,除了作为门槛,奇用途更在于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粗制滥造,给人和谐之美。作者阿弩在这方面的细密考证与再创作是有目共睹的。
其二是武术与武侠的和合。在环珠楼主、金大侠等武侠作家的影响下,许多人都误以为剑乃百兵之祖,是最最厉害的喋血利器。实际上真要上阵杀敌,兵士们最常用的是砍刀,而威力最大的莫过于大枪。作为一部重史实重考据的小说,作者在武这一方面的设定也显得很从容,身怀绝技的李天郎看家本领就是太极十三枪。作者虽自云不懂武功,但也参考了许多资料,因此讲起内家枪的奥妙也头头是道,还像模像样地描绘了李天郎练习“大枪桩”的情景,想来也符合全书的写实风格。此外作者还结合主角的流亡经历,不惜将日本的剑道提前,为其配置了类似倭刀的“唐流”。这样一来李天郎便多了一副西域刀客的脸孔,让其在马下也能和大食弯刀一较高下,为小说增添了几分戏剧性。
其三为高昂战意与苍凉悲慨的和合。在小说的漫长叙述中,战与和的思考一直困扰着李天郎,贯穿于他的整个戎马生涯。由于自己的特殊身世,李天郎对浴血奋战、埋骨葱岭有着和别人不一样的感受。他注定无法像马大元这样单纯的战士那般,只懂得无条件服从上级的命令,只看到外族对汉人的侵犯。他像哈姆雷特一般思考着大唐对西域经年累月的用兵正义与否,但他越是泥足深陷越是模糊了正义的含义。在他经历了数次生离死别之后,仿佛得到了答案,正要呼之欲出的时候,作者很聪明地卖了一个关子,并不急于公布,而是适时地引入了一位新的角色赵淳之,以这一位初上战场急于觅封侯的年轻人视角,从另一个侧面来展现。更为巧妙的是作者安排了边塞诗人岑参作为一名战地记者一直跟随着文人翁征战的脚步,尽管在历史上他其实直接隶属于封常清。呼吼的雪夜、飞扬的砂石,这些边疆大漠中让常人望而生畏的恶劣自然环境,只有在气象万千的盛唐里,在充满了凌云壮志和不屈勇气的诗人与战士眼中,才能成为被歌颂的对象。而岑参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对万世功名的不朽追求以及对残酷现实的冷峻直面,也恰好和李天郎心中所想暗合。多次重复出现、改编自戚家军军歌而假托岑判官笔下的一首《朔风飞扬曲》便是书中的魂:
万众一心兮,群山可撼。
惟忠与义兮,气冲斗牛。
朔风飞扬兮,苍穹飞雪。
旌甲蔽日兮,笑与君决。
主将亲我兮,胜如父母。
干犯军法兮,身不自由。
号令明兮,赏罚信。
赴水火兮,敢迟留!
上报天子兮,下救黔首。
杀尽贼子兮,觅个封侯!既有建功立业的豪情,又有忠君报国的肝胆;既有征战在外的艰辛,又有醉卧沙场的坦然。苦难与崇高交相辉映,这正是《朔》的精神,大唐的精神!
我们不难看出,作者在书中不断地寻找各式各样的平衡。他既不希望自己成为注水式写作的一员,也不愿意丢弃了主宰幻想世界的权利。在现实与想象当中,他不断地摸索属于自己的路,在最大限度保留历史原貌的同时,赋予人物被风沙湮没的闪光点。当然,作为一部不断完善的作品,它不可能没有瑕疵,许多地方都可以琢磨。如在李天郎回到天都长安的时候,巧遇杜甫李白的戏份就稍显造作。杜甫作为一个小小的友情客串只是露了个脸,没能留下多大的印象,这也就罢了,可诗仙李白本该大有挖掘的潜力。他不仅是当朝的宫廷畅销作家,更多的是代表民间,代表盛唐之音。暂不考究他的出身,光就他的诗中所描绘的中原山水,无不例外地带有胡人狂野之气,对朋友的真情与豪爽,也与大漠风情同出一辙。李白给中原诗坛注入的是一种胡人的奔放与豪情,这正是大唐的精神所在,因为李唐皇朝本就发源于西域,唐皇更是各族人民的天可汗。在朔风飞扬的西域,在风驰电掣的马背上,欺诈、胆小、怯弱都是被鄙夷的对象,尽管这些在中原文化的传统中往往却又是人们秘而不宣的、深孚众望的美德。居庙堂之高的达官贵人不是因为勇猛和才干,而是因为平庸。李白恰恰是以来自西部的游侠儿身份横扫中原,杜绝了一切的虚假和造作,他所代表的文化意义和小说是丝丝入扣的。在方天敬家中与李天郎只有匆匆的一面之缘,实在太为仓促。此外,小说的行文多采用大赋,以铺排之势突出大唐的气势本无可厚非,但由于太过文质彬彬,反倒导致阳刚之气不足,这也是一小小的遗憾。
在目前缺乏导向的中国奇幻界中,我们已经惯见了太多的盲目跟风与一哄而上。表面上是百花齐放的繁荣,实为急功近利的浮躁使得泡沫越来越多,精品越来越少罢。六年磨一剑的《朔》在其中无疑是独树一帜的,它的真诚与严谨都是那样的难能可贵,给与我们崭新的阅读体验。难怪人们常说,在太阳落山的地方有金子!
-
2006-09-22
写作的意义
从小到大,我为许多美好的事物倾倒过,狂热过,执着过。在邮票市场的小摊档上,弓着腰拿着放大镜就能打发一下午,只为了那可遇不可求的票胆;在河岸的大榕树下,捧着墨绿色的画夹,用稚嫩的笔触勾画眼前的世界,任凭落叶飞进怀里;每个周末背着笨重的电子琴,在拥挤而喧哗的小课室里不厌其烦地练习多瑙河、爱丽丝。可无论对象是什么,迷恋的程度有多深,热情有朝一日总会消退,最后剩下的只是一堆仅供怀念的旧物。而我也不会依依不舍地回首顾盼,因为我的兴趣又转移到别的地方。可在成长的过程中,这么多的兴趣与爱好,有一项竟然是完美地保留、并愈演愈烈的,那就是写作。
常想,写作对于我来说,是一件怎样的事情呢?是枯燥的还是有趣的?是极富意义的还是徒劳无功的?是功利的还是无功利的?
我觉得,写作对于我来说,首先是在于我对中国文化或曰汉字的顶礼膜拜。我喜欢美式英语的酷劲与直率,喜欢法语的严谨与温暖,喜欢日语的甜腻与锋芒,但要把中文也摆上来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站在祖国的身旁。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人民都认为自己的语言乃世界上最优秀、最动听,这是一种民族自豪感,但我对于汉语的热爱却不仅因为我是一个中国人。观夫当今世界的各种文字,有哪一个像汉字一样拥有如此悠久的历史、坚不可摧的传承性与稳定性吗?有哪个国家可以用最精炼的篇幅、最考究的格律中打造出最优美的篇章来吗?有哪国的文字能拥有这样与生俱来的诗性吗?正因为拥有这么美丽的语言,我们才能孕育出华夏的早熟文化,才能在两千年前就传唱着伤春、悲秋的故事。正如所有有文化的中国人都知道巴蜀境内的长江沿岸有一座白帝城,说起它来没有半点陌生感,而实际上我们大都没有去过一样。汉语就具有这样的内蕴与亲和力,把汉语之美发挥到极致的李白、杜甫、苏轼、李清照等人也变成为了我心目中的神。
可实际上,我们的现实世界是否真的像诗人所描绘的这般美好?许多到三峡游览的旅客都声称“百闻不如一见”,白帝城哪有什么彩云间呀,不就间破庙呗!殊不知这正是汉语汉文化中的独特魅力。白帝城在我们的心目中并非作为一个旅游景点而存在,它应该是一个文化符号,代表着世世代代的中国人从李白诗中继承的对自由的向往与和对生活的热爱。对一朝一夕、一草一木的点石成金,这是汉语的过人之处。
李贺诗云:“笔补造化天无功”,寄托其万丈文学豪情,让后世敬仰。我们必须清晰地认识到,现实生活和精神家园是两条截然不同的路子,虽然必会有交叉重叠,但却不能因为路口的出现而混淆了自己的步伐。在我们绝大部分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在不断地演练着单调的重复,且四面八方无时无刻又有各式各样程度不等的困扰让你心神不安。政治的压力,生活的不平,肉体的痛苦,无时无刻折磨着我们。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对某一个瞬间所出现的美才会更加地敏感,心甘情愿地一下子被她击穿。这样,便能解释为什么“雨雪霏霏”是美,“庭院深深”是美,“大江东去”是美,“风吹草低见牛羊”是美。反之,若一个人对自己的生命历程熟视无睹,他决不会有任何写作的冲动。同样地,如果你的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一样的苍白无力,乏善可陈,不具备任何的色泽与跌宕,也就是说你的两个生活层面不存在反差,你也自然觉得没有记录下来的必要。归根结底,一个人为什么要进行自主地、自觉地写作,不是为了炫耀自己见解有多么独特,文辞有多么优美,而是这种反差在心中掀起的强烈动荡,直至灵魂深处,而不能自已。用文字在精神世界与物质生活中打通一条道,开启一扇门,这就是写作的意义。
置于文学是否存在功利性的问题,我只能说,文学既是无功利的,又是有功利的,这是一句非常俗套的话。我认为最大的功利性,莫过于不甘心自己就这样地被送进焚化炉,而希望把自己的声音留在这个世界上,且越久越好。
-
2006-09-18
帮高菲做的作业……
算是一个科普……也看看没有网络资料可查的情况写出来的科普是怎样的。哦,对了,后面的维科的部分是为了凑字数而加上去的,是我两年前的外国文学的作业摘抄而来……
——————————————————————————————————————————————
柏拉图的理想国,建立的初衷
作为古希腊以及世界哲学史上具有浓墨重彩的一笔的哲人柏拉图,其不仅在苏格拉底与亚里士多德之间起一承上启下的作用,而本身亦有非常耐人寻味之处。其美学或曰哲学的集中体现便在勾画的理想国蓝图中。所谓理想国,本非单是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体制构想,而是全方位的、立体地、囊括所有社会人的思想,一并统筹规划的产物,而其中便可清晰地看到柏拉图对于文学艺术的审美态度。
文学的最早起源是诗。古希腊亦然,并以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得赛》为代表。关于文学的发生,当时希腊流行的观点是摹仿说,即用文字将客观世界艺术性地再现出来。而柏拉图却对此持反对意见,他认为对现实世界所进行的艺术性摹仿不过是骗人的玩意。他认为,世界上的事物分为三个层次,一个是神灵所希望的那样;一个是手工艺者猜测神灵所希望的那样;最后才是诗人和画家通过摹仿而创作的那样。按照这样的说法,诗人的表达对于真实的世界来说无疑是隔靴搔痒,更谈不上什么表现真理之类的了。当然,柏拉图的看法是具有一定的辩证性的,他无形中把世界分为理式、感性及艺术三个层面,只是把这三个层面简单地割裂来看罢,而实际上这恰好是一个由表及里、从现象到本质的过程。
那么,柏拉图认为艺术是怎样产生的呢?他认为起主导因素的是灵感,即文学发生上的所谓“灵感说”。他认为所有伟大的作品都是神灵的恩赐,只有神灵凭附到诗人或艺术家身上,使他处在彻底的迷狂状态,把灵感输送给他,操控着他去创作。因此,所有的高明的诗人都不是凭借技艺来创作,而是对神的顶礼膜拜而获得的赠与。灵感说这一观点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最典型的莫过于德国狂飙突进运动时期的天才说、以及尼采直接继承性更为强烈的“酒神说”,可见其煽动力和信服力。平心而论,灵感对于创作的重要性是巨大的,许多例子证明了这一点,如郭沫若写《女神》,便是半夜三更如梦游痴狂状完成的。但请别忘了,灵感只青睐对创作孜孜不倦的人,神的光环不会光顾游手好闲的市井之徒。你也不能说这是因为诗人对缪斯的虔诚,养成与天赋同样重要。举一例子,我国唐代两位诗人,李白与杜甫。前者为诗仙,其作品重在鬼斧神工般的想象及妙语,旁人不可模仿,所以称为仙;后者为诗圣,语句整饬,因此杜工部诗常被作为后世学诗、特别是对句的范例,所以称为圣。因此,天才与人力虽不同,但却不能把它们割裂,而单方面地否定其中之一。
在这样的情况下,柏拉图在自己的理想国中对诗人下达了逐客令。按照他的理由,诗人不仅不能正确地反映理式的世界,更背道而驰地进行伤风败俗的渲染,把神描写得和人一样坏,一样地自私,贪婪,胆小,他甚至不满荷马把阿基琉斯刻画得暴躁而傲慢。如果我们的文学作品满是这种丑恶性格的形象,那我们对生活中的各种丑恶将会习以为常,后果可想而知。因此,他觉得诗人所塑造的坏的典型会让越来越多的人堕落,必须把他们统统驱逐出境。但理想国里面也允许一部分的诗,那就是颂诗。只有美德得到赞扬,社会的风气才会得到净化。
这样的道理乍听之下觉得很对路,但结合柏拉图所处的时代及身份,便会知道其用意。柏拉图所处的时代正是古希腊文学,包括诗及戏剧在内不断走向衰落而哲学冉冉升起的时代,而这正是一个属于古哲学家们在市集街头口沫横飞、夸夸其谈的时代,一个诡辩的时代。在这个时候,雅典的公民们已经开始有了民主的概念,有了自己的思想。当然,这种情况是统治者所最不想见到的,他们都喜欢以“民智未开”为借口草草了解所有不利于自己的事情。而恰恰柏拉图正是当时雅典上层阶级贵族的代表人物,他的立场偏向哪边,这是不需要怀疑的。而他又是苏格拉底的学生,曾写过数十篇以苏格拉底为主角的对话录,包括《斐多》等声名遐迩的篇章,这使得柏拉图需要用尽可能有说服力的理由按捺住民众们的蠢蠢欲动,而达到统治阶级以愚黔首的目的。
因此,细心翻看柏拉图美学观点,可以发现他的唯心性实际上更多地带有欺骗性。他质疑诗会伤风败俗,而实际上,在几乎同一时代的东方,孔子便提出了更为完善的“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的观点,而针砭时弊、讽刺社会作为诗的四大功能之一,自然是缺一不可的。以柏拉图之才智,他不会不明白为什么诗人和剧作家要把神刻画得那样的不堪。因为神正是象征着现实生活中高高在上的统治者,对神的不敬实际上体现的正是民主的进步。
关于文学创作的源泉,灵感说有一定的道理,但灵感说的提出,也带有强烈的政治倾向,即强调天恩浩荡,而个人是无力的。且由于柏拉图一味地强调天赋,意味着后天的所有积累都成了徒劳无功,这当然是下层劳动人民的一种变相蔑视。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人有等级之分,第一等人是“爱智慧者、爱美者,诗神和爱神的顶礼者”。这些人无需创作艺术作品,只是去爱美,爱智慧。显而易见,指的就是哲学家,或曰柏拉图理想中的贵族阶级上层人物的光辉形象。爱智慧、爱美但不去创作,这和我国古代美学观点老庄一派固然有类似之处。所谓大象无形,大音希声,大美也是不能用言语去形容的,因此庄子说,“得意而忘言”,这是真正懂得欣赏美的态度。但这样提倡审美在消极方面的作用却是更大的。柏拉图急切地希望以哲学取代诗,其心中的小九九现在看来真是司马昭之心了。
谈及文学起源,在此我们可以一具体事例作一有趣对比。先前提到的荷马史诗,也是大家所熟悉的世界文化瑰宝,按照柏拉图的说法,则是天神对诗人荷马的馈赠品。可我们知道,荷马史诗是古希腊英雄时代的民族史诗,是民间文化的结晶,是口口相授、代代相传、人与人的最直接碰撞。它不经过任何物质媒介的中介,每个人都可以把自己的生命理解融进去。它需要并允诺每一个人的创造,那些引起共鸣的东西会被永远保留和传唱。当它从全民族的嘴唇中走过,它便融入了这个民族共同的生命意识,成为最直接的艺术的本源。而十八世纪意大利历史哲学派代表人物维柯则这样认为,由于史诗时代的人们还没有具备抽象思维能力,因此,用具体形象来代替逻辑概念是当时人们显著的思维的特征。他说,“应学习的最早的知识应该是神话或神话故事的解释,……各异教民族所有的历史全部从神话故事开始,而神话故事就是各异教民族的一些最古的历史。”正因如此,维柯特别强调神话的重要意义,他认为首先需要了解的科学应当是神话学,即对寓言故事的解释。维柯还引用亚理斯多德的主张说,“特宜于诗的材料是近情近理的(可信的)不可能”,例如雷神操纵雷电,是种不可能,但是原始人仍深信不疑,因为对于原始人的想象力来说,这还是近情近理的。所以原始的想象虽不夹杂理智活动,却不因此就成为没有理性的或不可信的。对于那些原始民族来说,他们所具有的强烈想象力是不容置疑的。所以,“在世界的儿童期,人们按照本性就都是崇高的诗人”。因此,维柯在《新科学》卷三里有力他说明了荷马只是希腊人民中一个人,而且还只是一个理想中的人,实际上希腊史诗更是由全体希腊人民在很长时期里逐渐创造出来的。作者的标签之所以贴在荷马身上,因为希腊人有把突出的个别具体人物代表同类人物的习惯,荷马也只是代表“诗人”这一类人物的英雄。希腊各地方都说荷马是它那里的公民,关于荷马的年代也有早晚不同的传说,其“理由就在于希腊各族人民自己就是荷马”,“荷马一直就在希腊各族人民的口头上和记忆中活着”。海德格尔甚至认为,荷马诗中“所谓的存在者,根本就不是指自然事物”。由此可见一斑。
总而言之,荷马本身就是一种想象虚构。《伊利亚特》和《奥得赛》所写的是希腊民族早年时代与晚年时代的两种不同的社会生活和两种不同的英雄人物性格理想,这也说明这两部诗不可能是由某一个诗人在某一个时代里创造出来的。希腊史诗之所以崇高,也正由于它是全体人民的作品,“崇高性和人民喜见乐闻是分不开的”,维柯认为这个原则就显出诗的一个“永恒的特质”。维柯的这个关于诗的起源的看法,和他的关于政体演变的看法一样,反映的正是民主思想,否定了柏拉图的这一种诗是少数优选者或天才的专利品或神仙降福的那种传统的贵族主义的看法,肯定了每个人“按本性就是诗人”,诗的真正生命力在于它能反映全民族的需要和理想,因而才为广大人民所喜见乐闻。
由此,我们可以清晰地见到柏拉图在描绘他的理想国蓝图时是出于怎样的初衷。当然,我们也不必因此对柏拉图本人耿耿于怀,因为任何人的任何论调都是具有不可磨灭的时代色彩和阶级色彩的。正如所有的历史的只是叙事者的历史,美学也亦然。归根结底,它只不过是一个让生活更加富有色彩的法子罢了。
-
2006-09-16
06第三季购书
《樱桃青衣》/李碧华 著/花城出版社/2002年9月初版首印/18元
《流星雨解毒片》/李碧华 著/花城出版社/2003年1月出版2印/18元
据说国内几乎所有的奇幻女作者都喜欢李碧华。由于本人交流不广,真要对此举例也只能举出黄狗太座一例,而此话出自阿飞之口,估计狼狼嫂子也爱看吧。李碧华写长篇,改成剧本,可以保证票房;写吃,五花八门,世俗中见雅致,大有梁实秋之风;而写志怪,则尽得《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子不语》之妙。语言上的古朴不说,这是她一向的风格。便是叙述的腔调,初看时有草率之嫌,很多时候是信手一挥,寥寥几笔就带过去了,其实这正是志人、志怪小说形式上简洁明快的特点。在内容上,李碧华早已形成自己的固定体系,及所有的一切都是因果轮回,前世今生,无处可逃,所有造的孽都会有报应。她的作品会有一种魔力,比如说《古着》,卖古着(国外废弃但不破旧的衣物,如隶属车祸死难者)的小姐因为身着一件有血腥味的古着而遭到了和原主人同样的命运,后果是害得我连衣柜里来路不明的疑是香港表弟带回来的古着T恤连碰都不愿意了。《潮州巷》则让我对月光下经血抹菜刀这一场景仿佛身临其境,《钥匙》有怎样让我期望在自己的房子里莫名其妙地找到一个小盒子而里面也有关于我前世的秘密。总之,只要你心中有愧,心中有鬼,看李碧华一定很过瘾。
《阴阳师之生成姬》/[日]梦枕貘 著/汪正球 译/南海出版公司/2005年8月初版首印/20元
宣传方形容这部作品是日本的《聊斋志异》,这种说法实际上是不准确的。真要比较的话,把《阴阳师》与我们的《世说新语》作比将会更加恰当。这一部日本奇幻的代表系列在审美趣味上有很高的价值,比国内粗制滥造者强之何止数倍,作者的文学功底不消说,更难得的是在他的笔下,平安时代竟接近于我国的魏晋时代。当然,在动漫作品中,平安王朝和“优雅”“唯美”等形容词是密不可分的,实际上此刻正是魏晋风度、六朝金粉和唐家气度大肆涌入日本的时期。作家着力刻画的两位主人翁源博雅与安倍晴明实际上就是两位清谈家,也就是贵族。对其的言谈举止的描写,让人一看就是一副乌衣子弟模样。书中还有大段地明目张胆的清谈描写,讨论的就是赤裸裸的玄学。两人的形象,随便套入魏晋时期的人物品评都可以。如萧道成之孙萧子显,人称“风神洒落,雍容闲雅,简通宾客,不畏鬼神”。他最喜欢一个人在庭院里“登高目极,临水送归,风动春朝,月明秋夜,早雁初莺,开花落叶,有来斯应,每不能已也。”而他也是深不可测之态,“见九流宾客,不与交言”。你看,这和安倍晴明有啥区别?
当然,由于本人对于与魏晋风度沾点边的东西都是没有抵抗力的,这部小说我花了一个中午的时间看完,故事虽简单,但营造的氛围却很优美,文字的张力及内蕴也很强,叙述节奏控制得非常好,是至今为止今年上半年我看到的最优秀的奇幻作品。考虑到《阴阳师》在动漫、电影方面早已渗透至我国,大家都不陌生,但如果是喜欢奇幻文学的读者不妨可以找来一读,绝对是居家旅行休闲娱乐的好伴侣。
PS.在下决定购齐一套《阴阳师》……
《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黄仁宇 著/三联书店/2005年10月初版11印/28.80元
仿佛比书架上放着的所有黄仁宇的作品都要厚实,洋洋洒洒的42万字,对于“资本主义”这四个字可谓是深入浅出。如果你对资本主义的理解仅停留在政治课本及历史课本上的话,我推荐你看这本书。你知道马克思所批判的“血腥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在新时代资本家的心目中是怎样一项崇高的、伟大的事业吗?你知道各国经济学家、政治学家、历史学家是怎样看待本国的资本主义发展的?社会主义真的会取代资本主义?中国走现在走的实际上是不是资本主义?所有的问题都能在这本大作中找到答案。如果说《中国大历史》《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等书都是举例说明式的,通过一系列有时间顺序与承接顺序的例子来诠释大历史,那么这本《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则更像一本教材,通过细致地专题,用最具代表性的国家特征来涵盖整个面,这也是大历史的精神。 -
2006-08-06
从《GTO》到《龙樱》,最初的选择与最终的背叛
曾经有班上的同学不止一次地问我,为什么会选择师范这个专业?我们很大程度是因为家里条件不好难以承受高昂的学费,因此才来这可以打五折优惠的地方。你是公子哥们,为什么不像多数人一样去读工读商?每每这个时候我总是微笑着说:是被《GTO》毒害的。
《GTO》,即《麻辣教师》,是我读高中时非常火的动漫,真人版被搬上屏幕后,因受众群体的扩大以及鬼冢英吉扮演者反町隆史的个人魅力之盛,更是把GTO的热潮推到了极致。故事的主人翁鬼冢老师是一个如假包换的暴走族,胸无点墨,教师职业技能根本不过关,因此他在处理问题学生的时候只能采用以暴制暴的办法,而作者并以此在情节上作了非常夸张化的处理,如一个人能干掉一帮流氓,身中数弹还能赶回学校参加考试等等,让人感觉非常帅气,所以整部片子看起来很有偶像剧的味道。可如果仅凭这个就断定说我爱上了老师这个行业、希望像英吉一样成为一个Great Teacher,那也太过缺乏说服了。那究竟是为了什么?
首先,必须解决一个问题:学生需要怎么样的老师?抛开众口难调的因素,我想,绝大多数学生都是喜欢生动活泼与严肃认真兼美的老师。如果还能尊重学生、体谅学生、并给与学生充分的自由,那就最好不过了。而恰好鬼冢老师就是一个这样的人,虽然他专业技能缺乏,可故事情节的设计对此也是特意地弱化,那看似放荡不羁的他性格里面却有非常直率和坚持的一面,且愿意相信每一个学生,并用自己的真心来博得学生的信赖。这样的老师是受学生尊敬的、拥护的、喜爱的。因此,当时年幼无知的我,也企图成为这样的人。尽管自己的骨子里有着与生俱来爱对别人说教、夸夸其谈“大义”的潜质,但不能否则,获得学生的认同由此产生的成功感及满足感是当时的我渴望拥有的。试想一下,如果真像《GTO》中那样,把班上的一位援交妹感化,使其从良,那该是一件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啊!
后来,在填报志愿的时候,我选择了清一色的师范院校。在漫无边际的遐想中,我似乎忘记了一件事情:此刻心里所期盼的,和现实究竟相差多远?我所期盼成为的那种人,是否是现实生活中终究不存在而产生的海市蜃楼?
不管怎么说,四年前的我是不会想得这么复杂的。可当我踌躇满志、春风得意地踏进大学校园,并感觉如鱼得水的时候,没过多久,我便发现了,身边的同学们,也就是未来的老师们,不乏热情,但是基础确实十分薄弱:不会讲普通话,没看过四大名著,写文章的时候甚至还举张海迪身残志坚之类的例子。自小就是文学爱好者的我对此自然是鄙夷的,也因而顺理成章地被优越感淹没了。就这样,怎么能为人师呢?
大概是到了二年级,我发现身边的同学,也包括我自己,似乎已经渐渐地变成了我最讨厌的大人。自私,冷漠,这两项最普遍而又最让人心寒的“成人病”仿佛是一夜之间感染了所有人。大家在上课之外几乎不碰面,各自都忙着做家教,以致最后到了毕业时我竟迅速地忘记了不少人的名字;做每件事情之前都忍不住权衡利弊,有任何一点的蝇头小利都争先抢后,为了奖学金等评比可以撕破脸皮;宿舍里说话声越来越小越来越少,所有人都戴着耳机麻木地对着自己面前的显示器,或者看AV,或者玩游戏,或者在Q上说不痛不痒的话,就这样一整晚。还好,我们毕竟还是大学生,不会随地吐痰,不会乱扔果皮纸屑,可每当我在饭堂里排队打饭时,看到那些来进修的中年教师,一手挎着公文包,一手便拿着饭票冲到了前头,丝毫无需理会后面十几人的眼光,我的心里便一阵悲哀。再过十年二十年,当我被生活所迫环境所迫,脑门也像他一样地秃的时候,我也会这样不知廉耻吧。“生活的压力与生命的尊严,哪一个重要?”废话,只有国家党委宣传片及为满足观众心理需要的电影、电视中,才会说尊严重要。可实际上,尊严你算个屁啊!
我一想到自己在将来的某天会融入社会的洪流而成为自己曾经最看不起的人,心里一片凄凉。更可悲的是,就这样,怎么能为人师呢?
在大学四年级伊始,我作为一个实习老师,重返了自己曾在那度过了六年中学生涯的母校。两个月的实习生活里,我由始至终怀着激动的心情,美美地过了一把说教瘾。我以为自己夸张的语言效果及丰富的联想力能够帮助学生进入到课本的话语世界,在他们的笑声及关注的眼神里我也获得了足够的满足感,可最后反馈回来的效果却如此地差强人意。我并没有成为什么Great Teacher还是Rock Teacher,在半数以上的学生眼中我只是在演独角戏。教学之外,我也没能够在有限的时间里把不知天高地厚的自以为是的小家伙们驯服,他们只是认为我的描述是吹牛。最让我无法忍受的是,这群出生于90年代的孩子们素质已经惨不忍睹,脑子里面只有卡卡西、郭敬明之类,偶有喜欢《小王子》的小朋友便已经让我兴奋得半天。这使我彻底失去了对教育的信心。
终于,我混完了四年的大学生活,毕业后随即失业,蜗居在广州文明路边上的一个间暗无天日的小房子里。晚上百无聊赖时扭开电视机,忽然发现了《龙樱》这个片子。我回到家里的头一天,便迫不及待地把这部片子下了下来,并一口气看完。给我最强烈的感觉是,为什么我没有在高中时就看到它,否则现在我的生活或许是另外一个样子。
同是由漫画改编,《龙樱》讲述的故事似乎很老套。阿部大叔饰演的曾经是暴走族的樱木健二为了提高自己的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希望重建一所因升学率近乎零而招不到学生、并因此频临破产边缘的龙山高中。他的方法是成立一个特别班,保证当年有五位学生进入一流大学东大,通过升学率把学校的吸引力搞上去。这瓶子是很旧,但里头装的酒却很香。片子里,现实主义是主旋律,这和过往校园动漫是截然不同的。樱木老师的指导思想主要归结有以下四点:
一,这个社会是为聪明人所服务的,所有的规则都是为了给他们谋取利益的。笨蛋永远是被剥削、被蒙骗的,除非你可以进入聪明人的行列,制定规则为自己服务。
二,在目前的状况下,改变自己的命运唯一途径便是大学联考,还得是靠进一流的大学。这是当今社会还算公平的一条道,是可以山鸡变凤凰、鲤鱼跃龙门的道。别以为自己的未来真的会有无限可能,这些都是聪明人不想让你加入他们的愚民论调。
三,中学就是进入大学的补习班,除了分数其他都是扯淡,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重视学生人格培养都是空话,只有成绩才是硬道理。失败还是成功,标准只有一个。当你获得了大学的入场卷时,才有资格讲其他。
四,当代年轻人最缺乏的便是危机感。总想着就算自己落魄到何种地步,家里还有父母的庇护,从未想到自己的父母终归要老去,家庭的责任终归要落到自己肩膀上。这是当代青年最大的软肋。我们的教育也要传递这样的信息,每时每刻在学生的头上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如此赤裸裸的应试教育论调及对社会现状的剖析出现在这样的场合里实在新鲜,甚至让我怀疑如果是大陆所创作的脚本是否能够通过文化局的审批。樱木老师的观点实际上是很有说服力的,如他所言,公积金、税收表面上是平衡社会贫富的措施,但实际上只能让贫者越贫富者越富,贫者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每月本来就不多的收入被硬生生地又抢走一角又一角,富者却能明目张胆地用公众手段偷税漏税。而只有考入名校才能改变命运的论调也是很正确的,尤其是目前在中国,近80%的人都能进入大学,盲目的扩招只会有利于名校,同等的社会工作岗位需求,翻了一倍的求职者,结果只是让普通高校的学生们失去更多的机会。至于目前鼓吹的素质教育,更是容易让人模糊界限。到底何谓素质?这很容易让人理解成不管学习跑去搞琴棋书画。实际上,中学生只需要掌握考试的素质,教师唯一要做的只是用自己的课堂魅力激发学生对学科的兴趣,让学生自觉地在此科目上孜孜不倦地反复地进行题海战术,最后在考试中获得高分。目前所提倡的新课标“知识与能力、情感与态度、过程与方法”是一个很美好的理想,但你必须知道,知识只是考试所需要的知识,能力只是考试所需要的能力,情感只是考试所需要的情感,态度只是考试所需要的态度,过程与方法,则是无论用何种手法都得保证获得以上的任何途径。当然,如果你能找到一个轻松幽默而又事半功倍的路子,那是再好不过。所有的一切,归根到底就是为了高考。功利主义、应试教育并不可耻,认为这样可耻的人才是可耻的。学生的天职就是学习,能拿高分的就是好学生。这一系列观点本来就是务实的、天经地义的,你没有办法辩驳。这就是我们的社会,你必须遵守它的规则,才能成为制定规则的人。
为什么在当今的中国,教师是职业认同感如此低的行业?为什么教师会成为眼镜蛇与黑蛇警察、白蛇医生并列社会三大害?为什么师德师道不复存在已久矣?在我看来,这是由于我们的社会存在着多少的骗与瞒,而大部分人都只能在某个时段后知后觉地切实感觉到生活真的欺骗了你,但为时已晚。这不禁会让人觉得教师的蒙蔽性及教育的“以愚黔首”性。因此,在教育产业化如此普遍的今天,教师不再充当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时候,为何不放宽我们的理念,好好地发挥其致知之用?在每一个学生贯彻人之初性本恶的事实,把人性的自私及财富的重用性反复强调,这样就有违了教之道?
不过回头想想,如果我真的向十多岁的孩子灌输这些道理,他们一定会向家长反映,而家长一定会向当地教育部门反映,继而当地教育部分又反馈至校长处,遂将我开除。这就是我没有顺利当上一名人民教师的缘故。
-
2006-06-22
《2001夜物语》
当我把自己所爱的人轻轻地搂在怀里时,如果恰好是夜晚,而且又处于露天的坏境下,抬头还能看见满天星斗,那此刻我的心中一定会涌起这样的冲动:亲爱的,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和你一起飞向宇宙最深处。
是啊,美丽的太空,这一凝聚着人类所有的浪漫及不安分的心跳的未知世界,对它的探索贯穿人类历史的始终。在遥远的史前时期,那一颗步履蹒跚的红色行星便被希腊人称作战神阿瑞斯;时光流逝了几千年,伟大的伽利略才又发现了木星环及神奇的海王星,他的星盘也因此彻底改变;到了二十一世纪,在天文望远镜越发趋向成熟且航天技术方兴未艾之际,我们对宇宙的认知依然如沧海一粟。我们清楚地了解到,对于一个拥有46亿年历史的星球的来说,人类不过是年轻的主人。而太阳或许某天就会消耗殆尽,抑或是哪天飞来一个不速之客还是别的原因再次上演一次冰河期种族大灭绝,人类生存的命运到底何去何从,谁也不可能知道。理论的世界是圆的,个人的世界是扁的,如果论及自身,则更加不值一提。可尽管如此,每一次天文学上的重大发现都让我们欢呼雀跃,每一次航天学上的里程碑都让我们倍受鼓舞,我们用自己渺小而短暂的生命,去做着愚公移山的事情。正因如此,那一位来自英国的轮椅上的骑士,虽足不能行,口不能言,单凭其霍金辐射之假说就能获得世人的无比尊敬。这就是人类的宇宙情结。
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太多的SF(Space Fantasia)作品,在黄狗的力荐之下才读到这一套三本的《2001夜物语》,而我立即为此渡过了一个酣畅淋漓的阅读之夜。仅从直觉判断,我也赞同评论界对星野之宣的这部作品赋予“最强SF之作”的盛誉。在科技性、幻想性、人文性三者的平衡下,《2001夜物语》如一幅无声的黑白胶卷,记载着一首浩瀚的宇宙史诗。
全书自人类进入太空始,时间跨度整整四百年,而故事则以先后顺序分为20夜,特意营造一种《一千零一夜》的味道。作为硬派SF之代表,《2001夜物语》一开场便先声夺人。第一夜《伟大的祖先》先为我们呈现了一个最美丽的水蓝色星球,及星球上大片弱肉强食的画面。随即镜头一转,一位浑身毛发的猿人用深邃的眼神以45度角仰望天空,并以胜利者的姿态用石器彻底击杀身旁倒底的同伴;再振臂而呼,嘴里发出咕噜的声响。在他的带领下,成群结队的猿聚集起来,用手中最简陋的武器把毒蛇大蟒统统杀死。他似乎对这样的状况感到无比满意,一高兴,便把手中的石杵扔向空中。而这石杵转瞬间成了一架搭载火箭,而穿着宇航服、全身插满电子导管的大猩猩就坐在里面!这时出现了震撼人心的旁白:“这就像是一场很长、很长的白日梦。那些太古以来的影像!还有那些它根本无法想象的各种生物……他明白,自己也成为自己祖先的一份子了,因为它就是即将来临的新时代的伟大的祖先!”读到这里,我已经彻底为其折服了。不仅是因为壮阔的场面及巧妙的联想,更是因为星野之宣一上来就解释了此部漫画的主题——人对宇宙的探索,无非是出于永不满足的欲望。而这种欲望从古至今,绝无改变。
我认为,无论传统或现代,只要是文艺学,便有了一个共同的本质——人学,亦可称为人性学。在人性方面,我是绝不相信进化论的。原始社会距今太过遥远,且生产力水平非常有限,因此不能等量齐观。就农耕社会、工业社会来说,人依旧是人,同样的自私、贪婪、嗜血、残暴。卢梭认为,科学技术是人们思想道德沦丧的根源,这和老子小国寡民的思想同出一辙,但显然太强调与外界因素,而忽视了“性本恶”的问题。因此,即使是漫画家,但只要他是一个有着追求的艺术家,那他就得表现人,表现人性,表现这个由罪恶所围绕的社会。所以,优秀的艺术家也是一个优秀的社会观察家。星野之宣便是其中的佼佼者,《2001夜物语》便是用SF的幌子表现着亘古不变的人性。
在这20夜大大小小的故事里,有几处是极大地撼动我的。一是第5夜《宇宙的孤儿》。为了实现恒星间的旅行,人类选择采用了在彗星上核引爆的方式获得一万公里每秒的速度,从而只需几百年的时间就能到达另外一个星系。只可惜一则人类没有这么长的寿命,且人类的身体根本无法忍受这样的加速度。最后采取的是一个很科学的方案,即用液化氮预先把精子与卵细胞冰藏起来,等到发现了目标星系有适宜降落的行星后,再解冻并结合受精。这看似是一个非常合理的办法,但捐出精子与卵细胞的鲁滨逊夫妇心里是怎样想的?就任由他们有可能出生或有可能什么也没有发生?是否需要为未出生或有可能永远不会出生的生命捍卫他们的尊严?且即使他们果真达到了外星系的某个行星,但如果没有新鲜的血缘关系的加入,那他们的繁衍将会出现怎样的状况?但限于当时的科学技术,实在无暇考虑这样的问题,而终于在他们离开地球的375年后,太空船到达了距离太阳西11.9光年的鲸鱼座塔伍星的行星奥斯玛上。当22个孩子全部踏足这一片崭新的土地时,他们的父母,也就是负责教导他们人类一切智慧精华的智能机器人也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微笑着关闭了人格模拟系统。这22位来自太阳系的孤儿,幸运地获得了诞生,但不幸的是,就这样被抛在宇宙之中。
第6夜《通向宇宙之门》讲述的是人类开发冬眠舱的事情。对于在冬眠中保持身体各器官的年轻,这已是科幻小说里司空见惯的事情,但将其用于宇宙中长途的星际旅行,这又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想象力。在描述这种假死状态的情形时,作者巧妙地引进了濒死状态的一些现象,让冬眠者和宇宙同一时间里所有的死者相遇,一起飞向银河系的深处。“宇宙中所有死去的人,都体验过睡在冬眠舱中的经验,他们都看见了宇宙之门。可是,没有人能够述说这段经历。因为,银河就是一条巨大的遗川。”作为一个线索性、情节性的小故事,也能自己独立的、或许是丰富主线情节的因素,实在让人赞叹。
第7夜《遥远的旅人》是我看来是全书情节最感人的故事,它与后面的第10夜《超越明日之旅·我是火箭》构成一个具有完整脉络的结构。一台名为KARC的超大型人工智能电脑被架设在人类第一艘星际探索舰“探索号”的核心。在分别在即,已经掌握了人类所有历史、智慧的KARC显得依依不舍,它知道自己的目标是蛇夫星座帕那德星系,行程有漫长的50年,且船上根本没有装载回程所用的燃料,也就意味着探索号不可能回来。拥有了人类情感的KARC在此刻表现得异如寻常,先是播放了地球森林、海洋的全息画面,又单刀直入地向工程师玛雅发难,“为什么我非得‘一个人’去呢?为什么?”这个问题让玛雅及读者哑口无言。与其说是机器人也害怕孤独,不如说人类是最害怕孤独的动物?在人类的最初因为缺乏尖牙利爪而聚集在一起,而在那之后,我们却一面自私自利地保护着自己的财产,另一方面却又缺乏安全感而不能一个人而活。或许对财产的渴望也是对孤独的恐惧、希望直截或间接地通过它来获得亲人、朋友的亲近?
50年后,人类通过新能源(这里也是极其精彩的一笔,等会儿补上)获得了超光速太空船,也因此获得了人造黑洞的超空间自由飞行的能力,加上太空失重环境大大地延长了人类的生命,还有冬眠舱的使用,已经超越了“明日”的界限。而当年的KARC只是有0.12的光速前进,离开太阳系之后不久就遭到了A级程度的受损,在通过星尘瓦斯的时候把四具通讯天线都丧失了,结果无法再与太阳系通讯,任务意义几乎完全丧失。在这样的情况下,它依旧没有理由地往目标飞去。当它终于到达了帕那德星系的时候,看着那片美丽的星云,心头再次涌起这样的问题:“假如这次的旅程,是由一个孤独的人来执行的话,那座星云美吗?人类看见这幅光景会觉得美吗?还是会有其他感觉呢?”
如果你觉得这样还不够伤感的话,那么,当以探索外星际文明为己任的KARC兴奋地发现了自己的前方出现了可能是由未知智慧体的太空船、并与对方请求接触的时候,一再地询问对方是隶属于哪个星系的时候,那一所太空船竟是人类的太空船,而船长便是当年KARC的工程师玛雅!探索号花了50年的时间,而后来的人类使用超时空太空船只需要一瞬间,也就是意味着人类赶上了“明天”!你为此兴奋吗,玛雅?(操你大爷,只有SB才能在这里笑得出来)就在这令人窒息的一刻,船长玛雅流着安静的眼泪下令切断通讯,她选择了对凝聚了自己无数心血的KARC进行欺骗。人类已经伤害了KARC一次了,她宁愿KARC带着不可能实现的任务继续下去,而不希望它50年的光阴就这样被剥夺。在玛雅请求原谅的呢喃中,没有得到对方回应的探索号继续飞行,“不会减速,也不会调头”。因为,“我的名字是——火箭”。
第8夜《恶魔之星》取材至广为流传的一个游离于科学与科幻的题材:太阳系第十行星。在这里它被称为Lucifer,也是撒旦的别名。在霍金宇宙大爆炸理论的推断下,宇宙中还存在着一种成为反物质的东西,与正物质相遇会发生难以想象的大爆炸,魔王星正是这样一颗为了平衡太阳系而存在的反物质星。是的,你猜得没错,人类正是想要把它作为新的能量来源,以达到超越光的速度,从而用人工黑洞进行超空间飞行(前面已有提及)。克里柏博士便是此项计划的坚实拥护者,他声称在石油衰竭的情况下只要两吨反物质便足够应付整个地球的需要。与之相对的是教皇派遣而来的拉蒙博士,他作为一位神学家,极力地反对人类再尝禁果,因为如果稍加不慎,魔王星爆炸的能量便会毁掉整个太阳系。这里围绕的问题便是,冒险去开发有着毁灭世界的力量的恶魔之星到底是对还是错?也便是相当于,给猿猴以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智慧、能够发明且使用工具的,如果不是上帝那到底是什么?如果说魔王星诱惑人类堕落,那科学技术是否就是人类所不该咀嚼的禁果?虔诚的基督教徒拉蒙博士说,这就是原罪啊。人类的明知故犯,便是罪恶的来源吗?
最让人惊心动魄的是第17夜《殖民地》。在距离太阳系80光年的蛇座阿尔法星系,在其中的4号因酷似地球而命名的“蓝色行星”,在刚建立殖民地、扫清阻碍的时候,劳伦斯中尉和他的情人史泰拉不断地消灭一种名为季格的生物。季格原是这个星球上最具有威胁力的生物,体积庞大,但行动迟缓,虽有剧毒,还是能够防备。可由于有一位队员不幸被毒杀,为了安全起见,还是得歼灭他们。直到有一天,他们发现这个星球上还有另外一种能够进行拟态的生物,把自己细胞排练完全改变,达到与对象完美的复制。但杀戮依然继续,季格不断减少,拟态越来越多,但宁可杀错三千,不能放过一个。不知不觉中,“我们”便取而代之,成了最让动物们恐惧的东西了。某一天,劳伦斯发现史泰拉不见了,他在河里发现了她,走过去的时候竟然发现她是拟态所变的。劳伦斯这才明白,原来史泰拉已经成了这个星球上最强的生物,于是拟态们便不再化身季格,而成为了史泰拉!一个接一个的史泰拉不断地冒了出来,劳伦斯濒临崩溃边缘,直到他终于把真的史泰拉错手击毙。而与此同时,劳伦斯发现许多的“我”冒了出来,在被无数个“我”所注视着,劳伦斯再也无法忍受,拔除了核弹头来复枪,把一切都蒸发掉了。这就是人类为何热衷于暴力的根本,即自我内心的恐惧。
时间旅行、外星人、机器人作为科幻创作的三大题材而长盛不衰,足见其魅力。《2001夜物语》里面始终没有出现高智能的外星生命体,虽然有原始的单细胞动物甚至黑洞什么的。人类一直在进行着探索,但最后还是回归到起点。外太空殖民地相继因为各种理由而无法呆下去,这也证明了人类的欲望是怎样的无止境。就算拥有再多的生存空间,贪婪的人类还是会嫌不足、起纷争。最后兜了一个大弯子,才发现我们还得好好地珍惜我们的家——地球。
最后,想起郑军在她的科幻批评集里头所说,“类型小说最高境界:不是类型小说的读者也看得津津有味。”显然,《2001夜物语》就是这样的一本好书,无论你是否喜欢仰望星空,都会被它狠狠地触碰到内心深处。
乱七八糟地说了一轮,纯当剧透吧。承蒙黄狗对小弟这一年来的照顾,再次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