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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24
知有阆风解语花——袭人
红楼的丫鬟中,袭人的大众知名度应该是最高的。身边许多朋友都向我表示,《红楼梦》读到第四回,看到宝玉初试云雨情便无法再继续了,对于他们来说这琐碎的情节实在是太闷了。于是,在宝黛钗外,还有一个袭人,作为宝玉的性好奇性窥探的第一对象,蜚声四海。
众所周知,曹雪芹对塑造袭人这一形象是浓墨重彩的,关切程度丝毫不亚晴雯。可许多读者却不怎地喜欢她,综合厌恶理由不外有三:
其一,功利心太重。那一回下雨,忽闹公子脾气的宝玉嫌开门慢了,往她肚子着实地踹了一脚。没想到这一下,竟让袭人半夜里吐出一口血来。她暗暗地寻思到:“少年吐血,年月不保,纵然命长,终是废人了。”想起这里,“不觉将素日想着后来争荣夸耀之心尽皆灰了,眼中不觉滴下泪来。”一看到废人这个字眼,我的第一反应是联想到了皇宫里太监。当然袭人意思并没有夸大到那样的程度,但对自己将来不孕不育的可能性的确很恐慌。她平日里挂念着的“争荣夸耀”之心,也就是争取成为宝玉姨娘的这一梦想,或许会因为自己生育能力的不济而大打折扣。想到这里,她自然就哭了起来,仿佛这辈子的希望就这样破灭了。许多读者对贾府中的赵姨娘深恶痛绝,因此恨屋及乌地对姨娘这个身份产生轻视,而你这个袭人好端端地怎么也热衷于这个行当,这不就是禄蠹所为么?
其二,对己对人的欺与瞒。宁荣二府都有一种阶级上的不平等条约,像贾琏、贾赦等爷们是可以随便和底下的女人胡混的,只要能瞒住自己的老婆,或自己的老婆也不介意,就能为所欲为。但下面的人,如司琪等,却是半点出轨都不允许,一经发现撵出去没商量。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个道理在贾府也是通行无碍的,我们也不必称奇。但奇就奇在袭人身上,明明是一个丫鬟,竟然也学会了这一套,自己和宝玉偷腥也就算了,竟然跑和去王夫人说,宝二爷年纪越来越大了,和姐妹们住在一起怕不方便,万一不小心搞出事来,传出去大家都没脸搁。这样的欺己欺人,能说得过去吗?
其三,也是袭人素来最被人诟病的一点,就是爱打小报告,比如和宝玉同一天生日的四儿,还有最严重的暗算晴雯的那一次。晴雯是她在二爷姨娘的位置上最有力的竞争对手,论模样论女红,都是袭人把马屁股抽烂也比不上的,在抄检大观园的节骨眼上趁势扫除这个障碍岂非乐事?因此,许多晴雯的粉丝们对袭人嗤之以鼻绝对是有根有据的。
但我个人是站在袭人这边的,一直以来她的印象分不高,那是因为程高本对她的恶意丑化。说她热衷于往上爬,其实她向来安守本分,不然也不会得了个“锯了嘴的葫芦”的赞誉。她是典型的干哪行就爱哪行的人,在老太太身边则尽心服侍,在宝玉身边则呵护备至,在王夫人暗许她准姨娘之位时她更是不自觉地用姨娘的身份管了宝玉的言行,并不时劝谏他别动不动就用禄蠹夸人,惹夫人老爷生气。也正是因为她时刻用准姨娘的标准规范自己,才加入了贾府上层统治阶级的思想观,把自己和其他丫环姐妹不自觉地划了开来,而她也认为自己是贾母早就许给宝玉的,两人发生的关系也合情合理。最后,关于背后捅刀子,四儿应该是确有其事,可如果把晴雯被逐的帐也算到她头上,那就有失公允了。晴雯因锋芒太露得罪狐假虎威的王保善家的,后来又因为患了肺炎,才被王夫人狠狠地撵了出去。可如果王夫人向袭人问起她是否有勾引宝玉的行当,袭人总不会把自己做的事给移花接木到袭人身上吧?看来,高鄂的续本果真害人不浅。
那作者曹雪芹对她的态度呢?大致上还是肯定的。袭为钗影,宝钗有杨贵妃之称,而袭人被冠以解语花,个中缘由不消多言。我们可以猜想,在曹雪芹的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着这么一位细心体贴的丫环,对他的饮食起居打点得样样俱到,而曹雪芹对于她也有说不清的依恋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的成长都要经历这样的阶段,在青春期最早期,对年龄比自己大一两岁的女生特别有感觉,这是很符合心理学的。不仅是因为大姐姐处事更为得体,让人更有安全感,而且在这个时段,女孩子发育要比男子早,像袭人这样处处凸现成熟的姑娘,在第二性征上自然也不会逊色,她在性方面的吸引力也是毋庸置疑的。所以,宝玉对袭人就是这种朦胧的感觉,说不上爱,也说不上是姐弟的情分。所以,曹雪芹给袭人的总体评价是一个“贤”字,说不上美丽聪慧,但是却贤良淑德。人人都说曹雪芹对旧事物是通盘推倒的,可没想到还能在一个丫环身上发扬我国女性传统美德。
袭人最后阴差阳错地嫁给了蒋玉菡,这和她原来的希望落差太大。但我相信,凭着她性格中温顺背后的一股韧劲,也能安之若素地活下去。这就是中国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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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24
一个萝卜一个坑——刘姥姥
每读红楼,能确保何时何地让我无差别落泪的,乃第四十二回平儿赠别刘姥姥的那一段。贾府中最温柔、最体贴、最善良的女儿,与红楼中最纯朴、最真诚、最可亲的老人,共同演绎了书中最温情脉脉的一折。
小时候,一是缺乏独立自主的思考能力,二是接触的社会面极窄,于人性没有太多的认识,对刘姥姥很瞧不起,认为她的两进荣国府太过奴颜婢骨,一把年纪竟自轻自贱地成了贾府上下取乐的丑角。牙尖嘴利的林妹妹美其名曰“母蝗虫”,确实绘声绘色。很容易让我联想到家里常来的农村亲戚:一身水一身泥,皱巴巴的衬衫、西裤已经分辨不出原来的颜色,指甲缝里黑黑的一片;一进门便实施三光政策,吃光、喝光、拿光,决不口软手短。每每遭劫,妈妈总会低声地笑到:“鬼子进村了!”年幼无知的我此时尚停留在表面化的理解上,只能消极地觉察到这些“刘姥姥们”的厌恶,遂对其采取了不闻不问的冷战政策,要么躲进自己的小房间,要么干脆直接耍个瞧不起的脸色。
大概是上高中后的某一天,具体语境已经忘得七零八落,但外婆对我说的那番话却清晰如昨:你呀,不能看不起我们的农村亲戚的。你的外婆、你的妈妈,谁没有种过田的?我们不种田,能养你、供你读书吗?有一次,我去某某表叔那,他的女儿对我说,我不喜欢去满娥表姨那(满娥是我妈妈的名字),因为表哥看不起我们的。
极其朴素的逻辑思维,句句实在。尤其是最后提到的,我的某个童言无忌的小表妹。可以想象,她说这话的时候是怎样一副怯生生的样子,里头藏着多少的自卑和屈辱。如果是一辈子生老病死在农村里、对外面的世界没有一点儿认识的话,你会过得很坦然,觉得生活本该如此;但要是到城里的亲戚家转了一圈,见识了他们的物质生存状态,心里难道能不起波澜?再加上主人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的姿态,可想而知心里是一番怎样的滋味?
刘姥姥进荣国府,心里当然也不是滋味。除非是存心地使心眼、耍诈,天底下没有谁愿意向别人低声下气。可俗话说“牛不饮水头不低”,若是有求于人,却又能有什么办法?姥姥自然不是一个贪图富贵之人,但形势所迫,不得不带着板儿一同进了荣府。头一回见着管事的二奶奶,那种艳丽动人姥姥可有见过?正巧凤姐此刻正值大权初掌,不消说有多么的春风得意。于是雪芹顺水推舟,在此趁机为凤姐写传。只见她拨着手炉里的灰,知道有人来,只是轻描淡写的一句“怎么还不请进来”,这便勾显了“天下富贵人待穷亲戚的态度”。姥姥拽着板儿战战兢兢地挪进来后,两人又是磕头又是拜,凤姐却笑到说:“亲戚们不大走动,都疏远了。知道的呢,说你们弃厌我们,不肯常来,不知道的那起小人,还只当我们眼里没人似的。”这字字扎针的话,可让此刻心中欲求于人的姥姥万般难受。要知道她和贾府的关系其实也很扯淡,不过是女婿狗儿的爷爷当年贪图王家的钱财权势,与王熙凤的爷爷连了宗的,这样的所谓“亲戚”说不好听得就是浑水摸鱼。可姥姥厚着脸皮,忍辱负重,最终满足了凤姐的虚荣心,因此胜利完成任务。
在头回进府吃过下马威后,第二回姥姥可精明了许多。一会儿见风使舵地给大伙说点假语村言的故事,一会儿又因地制宜地配合着鸳鸯行有乡土特色的酒令,把包括老太太在内的大伙儿都逗乐了。陪同贾母游大观园,她不仅殷切地表示了对着人间仙境的赞美,还适时地在青苔上一滑,果真一派搞笑高手;凤姐给她头上戴花,姐妹们都笑得花枝乱颤,她却不恼,还要搔首弄姿地自作风流,幽默指数直逼宋丹丹;中午吃饭,她尝了贾府的茄子煲,又一段即兴发挥,装聋扮哑地和凤姐唱起了双簧,再次吹捧贾府的华奢。由始至终,姥姥一直夸张着自己的固陋寡闻,每每搞笑之后还非常专业地装出不知你们在笑啥的姿态,竟把贾府上上下下哄得服服帖帖。她的粗俗卖相与自甘卑微的言谈,无不让红楼儿女们为之耳目一新,既取得了极佳的娱乐性,又凸现了大观园儿女们的优越感。尤其是一向热衷于行善积德的贾母,因为刘姥姥的到来度过了她在《红楼梦》中最快乐的一天。可以说,刘姥姥是红楼通篇弥漫着的悲剧气氛中唯一具有喜剧色彩的人物。她在正直善良之余,更擅长给大家找乐子,脑子里所特有的庄稼汉的藏拙智慧甚至有点过了头,让人怀疑她是否真的是一辈子务农、胸无点墨的农村老妪。可见,刘姥姥的身上的艺术化处理凝聚了曹雪芹对人性纯真面多少向往。
高鄂的续本在大多数红迷朋友眼中都是不屑一顾的,可唯独在处理刘姥姥与贾府的第三次交道上,着实让人称赞。当然,你也可以把它归结为巧姐的判词太明显、前八十回的伏笔也太多,而高鄂自身对“奸兄”为贾芸的处理也于情理不合,能挑出大把的毛病,但这有违对事不对人的处世态度。想板儿与巧姐的姻缘自小就结下,那时两人还交换了佛手与柚子为定情信物,这在脂批中已经说得很透。他日贾府事败,巧姐被自己的大舅子小叔子狠心地卖入泥潭,姥姥为报恩拼着一副老骨头把她救了出来,并促成了一对小夫妻。虽说小俩口生活一定很清贫,但总比薄命司里其他红颜一朝逝强吧。毕竟,《红楼梦》前八十回追求的是如何才能活得好,而后十回图的只是如何能活下去。
可能细心的你已经发现,在这短短的两千字中,我的感情就有了好几次起伏变化,如果是交给一个语文老师批改,恐怕难逃上下文脱节、中心模糊、结构松散之类的诟病。可这不能怪我,都是刘姥姥给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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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8
花谢花飞花满天——黛玉
《圣经》上说,夏娃是亚当身上的一根肋骨。因此,女人对于男人就有了原罪。《红楼梦》里没有上帝,但却有一位神瑛侍者,他以甘露浇灌了绛珠仙草。化为凡人来到尘世,林妹妹对贾宝玉便也有了原罪,用她自己的话说来,“真真是我命里的天魔星”。自宝黛相逢的那一刻起,林妹妹便开始了她的偿还,注定“蜡炬成灰泪始干”。
这是一个多么浪漫的开篇啊。茫茫人海中因隔世姻缘牵绊在一起,甜蜜地挣扎,冥冥中似有主宰,这“姻缘说”里藏着多少闺阁女子对爱情的无限憧憬。连大才女张爱玲在《爱》中也饱含深情地写道:“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吗?‘“
“原来你也在这里。”六十年之后,台湾的著名作词人姚谦把这一段写进歌词,由另一位淡然的女子刘若英演唱。好听。
可是,宝黛爱情真的就是天上情缘未尽,而在凡间的延续吗?答案当然是否定了。
王安忆说,敢于写爱情的作家,要么是九流作家,要么是一流作家。这话很在理。曹雪芹是公认的大家,《红楼梦》是有口皆碑的大手笔,虽不是爱情小说,但却尽得伊洛斯之奥义。他知道,世上通行的爱情小说、戏剧,无不是一切“急色”的才子佳人式桥段的再版再再版,那不过是落第书生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意淫罢,是小说,而不是爱。于是便借贾母之口,上演一出《掰谎记》,把上溯《玉娇梨》、下至琼瑶阿姨都批了个干干净净。
但凡相爱的两人,总有一定的感情契合点,或因兴趣爱好,或因志向达观,以此为基石不断积累。雪芹是性情中人,自然深谙此中之道。宝黛恋的基础,之前我在《宝玉与我》提到过,乃其生命哲学的共鸣。鲁迅先生曾说:“颓命方至,变故渐多,宝玉在繁华丰厚中,亦且屡于‘无常’觌面……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呼吸领会之者,独宝玉而已。”其实,作为一个悲剧诗人而有切实感受的,除宝玉外还应有一个黛玉。体弱多病的她历来给人风吹即倒的印象,常年处在病中使她对生命有固然的悲凉感,自然界的落花流水稍不留神就勾起她的伤感,所以才有了“葬花”这等充满魏晋风度的一幕。大观园中,能欣赏这一悲剧性行为美学的,确实只有宝玉一人。当他听到“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时候,才会夸张得快要吐出血来。
再者,林妹妹多眼泪。绛珠仙草的“原罪”只是一个幌子,实际上,林妹妹的眼泪不仅为宝玉而流,更为生命而流。人生之煌煌大卷,悲极,有眼泪;喜极,亦有眼泪。泪是对生命价值的最高肯定。因为生活是美好的,值得留恋的,那些如春光灿烂般的日子总是一天天地从身边悄然溜走而无可挽留。如果生活本身就不值得一顾,哪里会有惋惜的情怀、伤逝的清泪呢?
有了共同的人生观、价值观,两者的结合便顺理成章。可纵观宝黛恋的前前后后,又并非一帆风顺,却也不能用“坎坷”“曲折”之类的形容词——这里头没有糟糠之妻、皇榜高中、宝殿上香之类的东西。黛玉在情榜中被冠以“情情”,她只钟情于值得钟情的那一位。可宝玉起初却不懂爱情的专一性,老是想着让所有姐姐妹妹们的眼泪来葬他一人,整天在脂粉堆里拉拉扯扯。黛玉看在眼里,当然高兴不到哪里去,只能耍脸色,或是一个劲地哭,几乎把能吃的醋都吃遍了。
关于吃醋,有“文妖”之称的李碧华小姐有过这样一段精辟的论述:“醋用在爱情上,一样是调味品、固定剂和溶化料。世上真真正正的爱情,中间必定带着醋意。如果没有醋意,那是需要怀疑的。但醋,要使用得‘适当’,适当的时、景、人。命中目标,满有把握,才是高招。若眼看无效,或不值得,便不要浪费这一点醋了。你看,‘醋’,多么容易变成‘错’,二者太过相近,一不小心,便错了,弄巧反拙。”黛玉的醋意,对宝玉来说确有影响力,但总嫌它吃不中要害,宝玉稀里糊涂地总不明白。直到宝玉亲眼目睹了大观园内另一出龄蔷之恋,“识分定情悟梨香院”,才算明白了各中道理,小两口也终于达成了一种默契。你瞧,紫鹃不过是唬着他玩,就把他弄疯了,可见宝玉对林妹妹的爱有多深?
我想,不仅是宝玉,只要是中国传统的文人都会毫不犹豫地爱上林妹妹。绝不夸张地说,林黛玉的身上聚集了诗歌美、音乐美、色彩美、形式美、悲剧美,简直是封建社会两千年古典之美的化身。她不是戏文里头完美无缺的仙女,她是一个真实的女子,聪明、美丽、善良,而又带着这样那样的女性特有的小脾气。可不正是因为她的那点小心眼、小虚荣,才更显得无尽的调皮可爱吗?第四十回《史太君两宴大观园》,众人泛舟荇叶渚,宝玉嫌破荷叶可恨,她却说:“我最不喜欢李义山的诗,只喜欢他一句‘留得残荷听雨声’,偏你们不留着残荷了。”林妹妹会真的不喜欢李商隐吗?当然不是,不过是借此机会来特意表现一下自己与众不同的审美观罢了。这点小心思表现得多么细腻!
央视83版《红楼梦》中,陈晓旭扮演的黛玉是我认为剧中最成功的一角。她的文弱,她的娇嗔,她的不食人间烟火,她的“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这些与生俱来的气质,无不使之成为荧幕上无法超越的形象。看《艺术人生·红楼梦再聚首》,陈晓旭,你也可以称呼她为林黛玉,二十年后风采依旧,一样地清高,一样地淡雅。作为外冷内热的古典式野蛮女友,林黛玉的性格是具有很强的弹性的,即使是跳出大观园的圈子,在现代社会她也能活得非常潇洒。现实中的陈晓旭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
实在无法忍受高鹗琼瑶剧式的处理,红楼女儿死在八十回前的果然幸福无比。黛玉和宝玉注定走不到一块,就像中国的诗词歌赋说高兴的事总不大感人,传世之作都是那些谈愁语恨、怨词悲调,如亡国的李后主,壮志未酬的辛稼轩。在旁观他们的时候,我们总会免不了地洒下同情的眼泪。因此,林妹妹要真是泪尽而亡的话,那读者就得准备纸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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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8
我为什么要写《清谈红楼》
小学二年级的时候,爸爸给我借来了一套《水浒》。和所有的孩子一样,对这部中国最伟大的野性小说,我只关心故事的情节发展,中间穿插的大段描写一律跳过不看,看完一遍后说起一百单八将是如数家珍,眉飞色舞。无论如何,总算是和中国古典文学结缘了。这也让往后的我总是坚信,古典名著的阅读总能让人很放心,你可以对它抱有十二分的信任感。能够经得起几百年、上千年捶打历练的东西,一定是上之上品。今人为文,大多只会一味地挖空心思,在技术上动死脑筋,缺乏对文学、对人性的神圣而崇高的信仰,于是只能趋于商业与流俗。两三个月就能写出一部20万字的长篇,这和KFC养殖场里那些生长周期只有14天、光溜溜的身子插满了管子的生化鸡有什么区别?
古之人则不然,他们是用自己的生命来祭奠文学。他们没有意识流,没有魔幻主义,只是一招一式、一笔一划地写,好比武当长拳,全凭自己的硬功夫,来不得半点虚假。他们不依靠形式,却可以写出“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这样催心裂肺的句子。如此具有原始的力量之美,圆滑世故的今人怎能企及?读名著还有另外一个好处,便是根据读者的社会经验、情感经历、文化认识水平的不同,嚼出来的味道也大不一样。因此,每个年龄段都能让你有新鲜的阅读体验,这是一般的小说根本难以想象的。阅读的唯一障碍只来自于时间,因为作者所描绘哪朝哪代的那个世界和我们相隔太远,由此而产生的距离感很容易让人望而生畏。但只要跨过了这一道门槛,里头的大千世界是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我进入《红楼梦》的世界同样也是苦费了一番周折。20岁之前,我无法对书中的生活琐碎提起兴趣,更加无法体会“盖叙述皆存本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到底是什么意思。不识愁滋味、每天做着白日梦的少年,对生活的残酷能有多少的理解,如何能解读其中滋味?再者,没翻上几回就碰到隐晦如斯的太虚幻境,你说哪个小朋友能抗得住?因此,我和那些把《红楼梦》当作儿童启蒙读物的朋友不同,我的阅读历程一开始就带有成熟而不乏个性的姿态。我从未把红楼看作是一部爱情小说,或是反映封建社会衰落之类的。我觉得这更像是一个悲剧诗人的自传,在情感的表现形式上看它甚至和《约翰。克利斯朵夫》与贝多芬的关系有许多相像。但《红楼梦》又是一部奇书,它有着庞大的文字迷宫,随便制个灯谜都蕴藏着对人物结局命运的暗示。再加上后四十回的散失,则更增添它的神秘。
于是,在红楼梦的解读过程中,红学应运而生了。对于红学,许多槛外人人嗤之以鼻,认为都是无用的东西,只是好事之徒吹捧出来的吧。更有甚者,对着周汝昌这等为红学奋斗终身的老人,理直气壮地建言他干脆续写真正符合曹雪芹原意的后四十回更有意义。就我个人来说,感觉红学还是非常有趣的,只要你别把它当作狭义的文学学研究来看,它的天空无比广阔。而我在《清谈红楼》里面所说的,确实是不敢忝为红学之列,这点上我还是有自知之明。有朋友说我写的不过是人物品评,大概是切入的角度有点儿新意罢了,而我自己感觉并非完全如此。一直以来,红学研究最缺乏的就是感性,给我的一贯印象都是正襟危坐的几个老人在谈着三百年前的一段血泪史。我也是文学爱好者,在散文方面较为擅长,当然有时候也想写小说,因为它能够“将真事隐去”,在表达上有许多便利。但我总找不到写作的行动元,再或者,难以相信自己在某个有一定篇幅的漫长的写作过程中保持足够的激情。我总是在猜想,曹雪芹当年是在怎么样的心理状态下完成这部巨著的?直觉的判断告诉我,《红楼梦》是一部逐渐成熟的作品,前十六回里还有通俗小说的影子,可越到后面风格越趋于稳定,用笔也越来越自信与从容。写到抄检大观园时,曹雪芹已经到达了写作的最佳状态,即所谓“人文合一”,他已经完全进入了这个由自己一砖一瓦构件的世界,并第一个为之感动。而在我自己的阅读过程中,不断地发现了其中的许多事件、场景,竟然和自己的某些经历所暗合。如,心里高兴嘴里却骂着孽障的贾政和我的父亲很相像;龄官画蔷的行当我念高中的时候也做过;凤姐泼醋酷似我的野蛮女友……原来,红楼看似遥远的世界和我也有这么多的共通之处!因此,我对红楼梦的品读,更大的层面上是来源于自己的情感经历,我希望把红楼尽可能地回归到文本当中,用感性的态度接近曹雪芹创作时的原意。这样,你会发现曹雪芹其实是一个非常具有人文主义关怀的悲天悯人者,《红楼梦》里蕴含着多少对真善美的追求!
是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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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8
桃花依旧笑春风——李纨
2005年对我们家打击最大的一件事是:表哥死了。
我一向觉得,死是一件很自私的事情。自己去了,落得干净,但却留下许多未了的身后事,让别人折腾去。比如表哥,在癌症的折磨下终于得到解脱,可却在茫茫大地上留下了一对孤儿寡母,这可让他们往后的日子怎么过啊?
于是,我在读《红楼梦》的时候,对李纨这一角色特别上心。宝玉的哥哥贾珠早逝,只剩下李纨和贾府唯一的重孙贾兰,两人相依为命。在贾府这样一个封建大家庭里,李纨“相夫”的任务已经被彻底取消,虽还保留着“教子”这一副业,但在传统道德观念里也不免被贾母称之为“寡妇失业的”。若是小户人家,兴许还能改嫁,尽管带着个拖油瓶儿。可这里是贾府,不存在任何可行性。因此,贾府上下都在看着她,看着她慢慢地耗尽自己最美好的年华,最后化成一块贞节牌坊。
牌坊,又是牌坊。大学里上《中西传统哲学比较》这一门课时,黄可波教授曾说到,自己和系里的几个同事游览了某地的贞节牌坊,回来时问及女同事“有何感想”。一女同事答到:“感想?能有什么感想?什么都不敢想!”确实,守寡(尤其是年轻守寡)是一件强制性歪曲人性的事情,且不说汪曾祺先生《牌坊》中写到的白夫人和她的捡铜钱法,单就内心的煎熬,可知是怎样的一番滋味?惟有李清照的《声声慢》尽述其中: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残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 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忺摘。守著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这位被梁衡誉为“乱世中的美神”的女子一生命运坎坷,丧夫后误嫁中山狼,后告倒丈夫,却也在社会舆论压力下,被扣上“不终晚节”“无检操”“晚节流荡无归”的帽子,在丧夫之哀、孀居之苦凝聚心头、无法抑制的情况下,写出了这一首千古绝唱,可谓字字血泪。我不否认其中有国破之痛的作用,但若有丈夫赵明诚在身旁,凭着夫妇两人相濡以沫的慰藉,还是能携手共度难关的吧?
李纨便是这样一个生存状态,绝大部分时间里,只是“守著窗儿,独自怎生得黑”。第七回周瑞家的挨门挨户地送宫花,经过李纨门前,“隔着玻璃窗户,见李纨在炕上歪着睡觉呢”。再到凤姐处,“只听那边一阵笑声,却有贾琏的声音”。雪芹善用闲笔,并不显眼的一个小处对比,便把李纨的寂寞孤苦勾画出来。
能够稍稍排解愁绪的,便是和活泼的妹妹们在一起吧?稻香老农出身书香世家,父亲是国子监祭酒,她还是红楼女儿中鲜有表字的一个,作为海棠诗社里第一权威的评论家,指点着宝黛钗等人的玩乐之作。但我总觉得,在喝酒行令、觥筹交错之间,总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感觉,不能尽兴。姐妹们对李纨这个嫂子是尊敬的,但却似乎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这点我深有体会。年轻的寡母在很多时候处于尴尬的境地,其他人能够做的只有一再地淡化她的身份,把丧偶这件事忘掉,这样的自欺欺人当然无法建立起坦诚的交流,于是李纨自己也只能用一种淡淡的优雅把自己包装成一个“菩萨”。她对所有的小姑子们都一视同仁,都是那样的君子之交淡如水,仅有的几次真情流露,一是在宝玉挨打,王夫人提起早亡的贾珠,她才能“名正言顺”地哭一场;另一次是在螃蟹宴上,因平儿的话触及伤心之处,不禁落了泪,众人见状也是支支吾吾地散了开去。可印证李纨的处境。
聪明的李纨,也该觉察到贾府的摇摇欲坠吧?她不甘心做一块活化石,便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宫裁是一个精打细算的人,连凤姐也打趣道,你每年有四、五百银子,怎么还向我敲竹杠呢?可李纨只是淡淡的一笑,还是成功地为诗社拉来了赞助,自己半点不吃亏。“钟鸣栊翠寺,鸡唱稻香村”,李纨是金陵十二钗里结局最好的一个,当贾府最终衰败之际,凭借着争气的贾兰和积攒的银子,过上了“戴珠冠、披凤袄”的生活。
真想看曹雪芹后四十回,看他是怎样描绘李纨和贾家分道扬镳、划清界限的。贾母如若还在世,料想她也不会拒绝。因为李纨一定是微笑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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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2
却道天凉好个秋——探春
对于贾府的三小姐,“玫瑰花”一般厉害的探春,最为大家所称道的,无疑是凤姐生病期间那短暂的首席执行官生涯。眼看着贾府的日益衰败,探春采取了开源节流、土地改革等措施,企图以“变法”力挽狂澜。无独有偶,中国历史上每朝每代进入尾声,大厦将倾时,都会有这样那样兴利除弊的变法,如王莽改制、王安石变法、洋务运动、百日维新等。可最后的结局却无不同出一辙,单靠“改良”丝毫无法改变整个社会的颓势。《红楼梦》中的探春亦然。因此,与探春执政相比,我对她和她老妈赵姨娘之间的瓜葛更有兴趣。
俗话说,子不嫌母丑。在儿子女儿眼中,妈妈永远不会老,永远。从幼儿园起老师就告诉给我们:“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可探春所受的亲子教育似乎和我完全不同,她从来不用正眼瞧赵姨娘,只认贾政和王夫人。我非常不解,这个世界上真有嫌弃自己妈妈的?
鲁迅在《野草》的《颓败线的颤动》一文中,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一个年轻的少妇,或是丈夫死了,或是被遗弃了,只身带着女儿,走投无路之下,被迫沦为娼妓。含辛茹苦地把女儿抚养成人,还许配了人家,生活越发地好了起来,可却又遭到了女儿和女婿的唾弃。就因为这不洁的过去,女儿和女婿觉得无比的羞耻,丝毫不念母亲当初只是为了生计,为了活下去。女儿心里只有委屈、怨恨、鄙夷,毫无感恩之心,毫无母女之情。在学校的《野草》研究课上,同学们围绕这一被嚼烂了的主题展开讨论,本舍叫瘦坚持简单化原则,把它归结为“不孝”,理由是生活既然好了,温饱问题解决了,只需搬到一处陌生的地方,就不怕闲言闲语了。对此,我只能付之一笑,鲁迅要是会搬家,那他就不是鲁迅了。
看过不少扯淡论文,大谈鲁迅如何如何地受到叔本华的悲观主义影响。在我看来,曾经留学日本的鲁迅,思想中更加带有日本紫式部的物哀精神,表面上是深重而纤细的悲伤,骨子里却是同情、怜悯、慈悲为怀。
所有最优秀的作家作品反映的都是亘古不变的人性,或讴歌,或内省。一度持“进化论”的鲁迅,发现其在“人性”上没有半点适用时,穷愁潦倒之下,痛定思痛,写出了《野草》。雪芹写红楼写探春,同样高举着人性大旗。首先,探春的出身不好,她是庶出,即妾所生。由于妾本身的地位卑微,很大可能原是个丫头,却因主子偷腥,不小心怀了孕,才纳了妾。乍一看,这似乎又是一个命运悲剧。赵姨娘在荣国府所受的歧视不用多说,老祖宗对她根本犯不着客气,直骂“烂了舌头的混帐老婆”。这也怪赵姨娘这人也太次,不懂什么叫做安分守己,平日尽想着惹事生非,每每出场都是扮演反面角色,于是连平人也说她“倒三不着俩”,连芳官等戏子也能肆无忌惮地扭打她。她的儿子贾环和她的娘一个模样,烂泥扶不上壁,指鹿为马搬弄是非最为擅长,同样被丫头在内的贾府上下看不起。探春同样被命运所纠缠,出于人性,她同样具有强烈的自卑感,以及对母亲的怨恨。但她不是“二木头”,她勇于反抗,从小刻苦用功,饱读诗书且胸怀大志,每次亮相总是一副英姿飒爽。五十五回的侧面描甚好:
凤姐儿笑道:“好,好,好,好个三姑娘!我说他不错。只可惜他命薄,没托生在太太肚里。”平儿笑道:“奶奶也说糊涂话了。他便不是太太养的,难道谁敢小看他,不与别的一样看了?”凤姐儿叹道:“你那里知道,虽然庶出一样,女儿却比不得男人,将来攀亲时,如今有一种轻狂人,先要打听姑娘是正出庶出,多有为庶出不要的,殊不知别说庶出,便是我们的丫头,比人家的小姐还强呢。将来不知那个没造化的挑庶正误了事呢,也不知那个有造化的不挑庶正的得了去。”
婚姻是女子一生幸福与否的决定性大事。在这个节骨眼上,庶出的探春有着天生的缺陷,正如鲁迅笔下那位颤动着的母亲的女儿。面对此等利益权衡,探春有固然的软弱性,她无法超脱或战胜,但是却依旧没有放弃抗争。她不认自己的生母赵姨娘,只认老爷太太,执政期间赵姨娘受了调唆来为兄弟赵国基的丧葬银子大闹议事厅,她气白了脸,哭道:“谁是我舅舅?我舅舅年下才升了九省检点,那里又跑出一个舅舅来?”“才升了九省检点”的王子腾是王府人的哥哥,从血缘上看是与探春八杆子打不到一块去的。但是探春却如此地无视亲情,而把空泛的封建家庭伦理关系搬到台面,不过是为了着力摆脱“姨娘养的”这一既成事实,维护自己的身份与尊严罢了。和鲁迅残酷笔下的人物不同,探春心里并不是不爱自己的母亲,不过是因为这母亲实在是太不争气,自轻自贱,根本找不到可爱之处。正如我绝不同意赵姨娘就是袭人的未来,自轻自贱的婆娘不配与温柔如斯的她相提并论。百般无奈之下,探春只好通过不断提升自我价值来填补先天不足。这与当下身边的许多同学争相报考研究生,企图以此为自己“洗牌”多有相似之处。这根本无可厚非,更何况在封建社会里,大多数女子都是迎春式的逆来顺受,能有探春般的勇气和魄力、积极主动地追求幸福的能有几个?同样地,在面对命运的不堪时,何妨像探春一样,正视人性丑恶在自己身上的体现,而另辟蹊径地通过自身努力获得大家一致尊重,岂不妙哉?
探春最后的结局是远嫁。从判词、画册及宝玉生日时的那枚花签来看,她很可能是乘着楼船到神州外的小国做“王妃”去了。在贾家败落之际,她能够找到自己的好归宿,也算是修成正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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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3
定是红楼梦里人——宝玉与我
我有一个非常坏的毛病,就是读到自己中意的文学作品,只要有一点儿共鸣,便会下意识地无限放大。等到掩卷之时,仿佛自己就和书中的主人公无异了。就目前的阅读经历,不害臊地亵渎一下经典:最能看见自己影子的人物形象有三。一为小王子,他用童真直面世故;二为堂吉珂德,他用信仰挑战混浊;三,则为宝玉。
童童说,央视真要重拍红楼,小樱你就去演贾宝玉吧,反正你有这个范儿。当然,他是冲着我的娘娘腔去的,在这点上本人拒不承认。可若是抛开表面的功夫,细细品味这个人物形象,嚯,还真和自己有那样多的相似之处!
《红楼梦》是一部大悲剧。所谓悲剧,鲁迅的定义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我感觉他仿佛是对照着雪芹说的。红楼的主题,“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就我个人而言,所见和鲁迅暗合,即“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君不见第一回颇足道人所唱道: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言下之意再明白不过。功名利禄,妻子儿女,一切都是过眼云烟,在个人生命逝去的那一刻,什么都带不走。就像我经常打的那个比方,人生就像一部RPG,不断地Level Up,不断地打宝,Item栏里头塞满了武器装备、血瓶药水。面对终极Boss,苦战过关后屏幕上回放着一路冒险历程的精彩瞬间,最末定格在“The End”的字样上。这时,忽想到平日里频繁地穿梭于城镇与地下城之间那倒买倒卖的艰辛,攒下了这么多的银子和宝物,到头来真正能发挥作用的有多少,能够“带走”的又有多少?
叔本华在《论死亡》开篇第一句便提纲挈领:死亡,是哲学的唯一动力。一句话便击中了我的要害。每个人从刚出生起,就背着一块墓碑在大地上奔走。行至某处,略有所思所感,便记录在上面,是为墓志铭。尽管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但只有极少部分的人能够时刻体会到这份沉重。大者又有三:一是长期饱受疾病折磨,无时不在被痛苦激励的,如史铁生;二是徘徊于生死场,惯看生命的脆弱与无助的,如海明威;三是生活优越、物质条件丰实,能够腾出时间来瞎想的,如叔本华等一众哲学家。偌大一个大观园,能有这种觉悟的只有两人——宝玉和黛玉。稍有不同的是,宝玉属于上述的第三类,林妹妹则偏向于第一种。
一般情况下,好的家庭出身更容易造就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我所认识的那些住在县政府大院里的公子们,基本上没有一个是成器的。像薛蟠这样的呆霸王、像贾琏这样的花花大少,现实生活如过江之鲫,因此,当我们读到他们遍地荒淫的事迹时,总是那么的倍感亲切。但也有凤毛麟角的,因为从小不愁吃喝穿戴,没有任何生活上的负担,加上自己的一点释、道的悟性,在惯看秋月春风下,在某一天突然意识到,身边的这美好的一切,包括家人、财产,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逐个逐个地从自己的生命中剔除。或是自己两腿一伸,主动地告别这可亲可爱的世界。想到这些,他不由得紧张起来,死亡的阴影从此挥之不去。尤其是尽兴过后,从喧闹回到平静,这种恐惧感更加强烈。生活越美好,便越想抓住,于是就越发地神经质。他不断地拷问着自己:我从哪里来?来这里干什么?最后该到哪里去?而穷苦的老百姓关心的只是温饱问题,是不会去想“我活着做甚”之类的。
红楼众儿女正是在这样的悲剧气氛中粉墨登场的。“三春过后诸芳尽”,宝玉身为故事的主人公,以别样的注释演绎这样一曲挽歌。他自小集贾府上下万千宠爱,连环哥儿都想毁他的容貌;他长大后一表人才,连带发修行的妙玉姐姐也对他另眼相看。黛玉、宝钗、湘云、袭人、晴雯、麝月……这么多的女儿围着他转,他怎么不会对这世界越发珍爱、越发怜惜呢?
可是,眼前的一切总有一天会消亡殆尽的。宝玉深知这一点,所谓“听曲文悟禅机”,“悟”只是一个情节与借口。他的“佛谒”中写道:
你证我证,心证意证。
是无有证,斯可云证。
无可云证,是立足境
和他有共同人生感悟的黛玉,半开玩笑地给他续上了“无立足境,是方干净”。但此刻的宝玉是不会喜欢“干净”的。面对“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这一世间万事万物的规律,宝玉选择了每日扎根脂粉堆,和姐姐妹妹们饮酒作诗,寻梅踏雪。今日北大青年才俊们传唱的所谓“看每一朵花开,看每一个女孩”,大概也就是这个意思。
此外,我们不能忘了,宝玉的内心是极其孤独的。因为高贵的地位,以致在遇到林妹妹之前,他并没有交心的知己。平日里我不爱上街,因为来去匆匆的人潮更凸现了自己“过客”的身份,因此在闹市之中更觉落寞无依。这是一样的理儿。可怜的宝玉,即使是与他有肌肤之亲的袭人,一旦论及人生观世界观,到底是话不投机的多。第十九回,袭人耍了一回小聪明,充当了解语花的角色,唬着宝玉说要赎身离开,宝玉气道:“临了剩我一个孤鬼儿!”这是他的心底话。当袭人哄回他的时候,他的一段表白更加赤条条了:“只求你们同看着我,守着我,等我有一日化成了飞灰,——飞灰还不好,灰还有形有迹,还有知识。——等我化成一股轻烟,风一吹便散了的时候,你们也管不得我,我也顾不得你们了。那时凭我去,我也凭你们爱那里去就去了。”
原来,整部红楼,除了死亡,还有爱。与黛玉的交会,让这一块宝玉绽放出生命的光芒。
说到爱,还得一提宝玉所承受的父爱和母爱。贾政作为父亲,从来没有夸奖过自己的儿子,总是把“作孽的畜牲”挂在嘴边。尽管大观园试才题对额尾随众人难免有吹嘘拍马夸大之实,但宝玉的占尽风流也没有弄虚作假的成分,可贾政心头高兴,嘴上还是直说“不好”。父亲的鼓励对儿子来说向来弥足珍贵,因为父亲通常是儿子人生中第一个榜样,能得到他的一句赞可,比其他人的一万句还强。想来我的爸爸已经六年没有对我露过一丝笑意,在亲友前偶发议论,便是“不知天高地厚”,犹如当头棒喝;再加上平日里“X头仔”“没X用”之类的呼喝,真如贾母“老鼠遇上猫”的比喻。爸爸,爱除了埋藏在心里、蕴藉在行动,有时候还是需要言语表达的。
王夫人和贾政又刚好相反,她如何对的宝玉恰如其分地解释了什么叫做“溺爱”。二十年来我听到了从爸爸口中说出的“慈母多败儿”这句话,至少不下百回吧?慈父严母的模式,有时候是互补,但更时候是过犹不及。
于是,宝玉在这样不均衡的环境中成长,心态难免偏颇。他蔑视追名逐利的人,把他们称为“禄蠹”,儒家修齐治平的入世精神和他从来无半点干系,宝姐姐间或劝他一下又了不得,这偏又摸了贾政的老虎屁股。两首《西江月》说得好:
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
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粱:莫效此儿形状!
作为宝玉生活原型的雪芹,写下这样的话,心里是百感交集的吧。他清醒地认识到,研习《大学》《中庸》之流不过赚取功名利禄的行当,才是真正的“于国于家无用”。人生在世短短数十年,如白驹过隙,怎能把时光浪费在这些上头?岂可把大好光阴浪费在对着讲义照念的“禄蠹”身上?
但是,不爱读书并不代表不学无术,因为“读书”这个词从古至今都有它特殊的内涵外延、狭义广义。宝玉爱读的是《西厢记》,是《庄子》,是《南华经》,是《诗三百》,是“花气袭人知骤暖”,是“夜吟应觉月光寒”。
2005年的秋天,我通过自己读懂了宝玉,通过宝玉读懂了自己。 -
2005-11-10
众里寻她千百度——秦可卿
央视《红楼梦》连续剧,改编得最让我不爽的是秦可卿“遗簪”的一段。编剧的意思,隐约让人觉得,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是因为她和贾珍的奸情败露,才自觉无脸面苟活于世上。而丫头瑞珠者也因看到了18禁的东西,慌乱中打翻了花瓶盆栽,被贾珍发现后觉得大限将至,可卿死后也随之触柱身亡,名为殉主。恕我冒犯,这位编剧果真是猪油蒙了心,比高鄂还二。他要么是看不懂红楼原意,要么是去繁就简地搪塞。如果觉得不好意思侮辱前辈智慧的话,那就选择后者吧。
秦可卿的身上拥有太多摆在显眼之处的谜团,连我这个槛外人在没有任何红学研究工作者的启发下也能发现一箩筐的“不合情理”。其父秦业系工部营缮司郎中,五十岁时在养生堂抱来一子一女,男孩夭亡,女儿长大后出落得风流可人,即秦可卿。宁国府在面临男丁凋落的危险境遇时(与“荣”相对),竟然因为和秦业这样的小官吏“素有些瓜葛”,不明不白地就结了亲。对于这样重视门当户对的四大家族,为单传的贾蓉安排婚事,就这么个随便?
好,就算真能嫁入贾家这一豪门,那包括下人在内、所有戴着有色眼镜的家族成员,对她是怎么看法?让人奇怪的是,秦可卿在贾家却是如鱼得水,和王熙凤好,和老祖宗好,是孙媳妇中第一得意之人啊!
在焦大醉骂这一出经典戏折里,我们隐约知道了“爬灰的爬灰”这回事。实际上,秦可卿和贾珍的关系,在宁府中根本不是什么秘密,大家都心照不宣。粗心的叫瘦甚至还就这个问我:“秦可卿不是贾珍的老婆吗?”所以,为了这个“淫丧”是不成立的。初看红楼,读到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便觉得秦可卿死得不明不白,情节上有明显的脱节痕迹。后看脂评本,得知这一回果真是删去了四、五页之多,不由得为自己的文学敏感暗暗赞赏一番。最后直到丧事的大肆铺张,笼罩在秦可卿身上的迷雾依然挥之不去。
当时我的猜想是:秦可卿原本是一富贵人家的小姐,因为家族遭难或其他某些原因,被父母含泪偷送至秦业家,秦业则对外谎称是养生堂抱来的野婴;长大成人后,贾家因和她的亲生父母是世交,所谓的“瓜葛”一类,便义不容辞地把她娶了过来。十三回被删去的四五页,应该是描写她在天香楼画梁春尽,并最终吐露自己真实身世。虽然这只是我的无根据的瞎扯,但后来看央视百家讲坛刘心武揭秘秦可卿,发现我俩的思路竟大致吻合,不过刘心武引经据典地比我扯得更玄乎罢了。原来科幻小说里的火箭真能造出来的啊?
那么,到底秦可卿到底得了什么病?为什么说“治得了病治不了命”?她的“命”到底是什么?她最后是怎么死的?悬梁自尽还是被人辣手摧花?贾珍在天香楼和她是否有一场惊心动魄的对手戏?贴身丫环瑞珠是否目睹了这一幕而被迫触柱而亡?
这一连串的问号,正是可卿这一人物的魅力所在。
雪芹对这一人物的处理是非常暧昧、模糊的。一方面,秦可卿作为宝玉的梦遗对象,乳名兼美字可卿,兼有黛玉和宝钗之美,这流露出作者怎样的爱慕之情啊。以至宝玉听到了可卿的死讯,立刻一口鲜血吐在地上,有如韩剧的镜头似的。可另一方面,雪芹对于她和贾珍之间的关系,态度摇摆不定,否定与同情并存,有批判有痛惜,写到最后还是人道主义大旗占了上风。在创作的过程中,在反复修改的过程中,雪芹也在加深着对封建大家庭内媳妇境遇的理解,最后还把她加进了十二钗之中,成为红楼女儿中最耐人寻味、最具朦胧之美的角色。
唠唠叨叨地说了一堆滥语陈言,只是想通过秦可卿这一人物,透射出红学一角。过往对红学深恶痛绝,觉得一部文学作品被这样折腾来折腾去,有什么乐趣可言?
现在,我不这么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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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7
蓬山此去无多路——迎春
我们这些从事教育工作的,对“马太效应”这个词一点也不陌生。大学里,教育学老师就曾这样说到,差生很容易越学越差,优秀生却会越学越优秀,这和经济学中的“贫者越贫,富者越富”是一个道理。结合自身实际并不难理解,譬如小樱为文,打小学起就便被老师拿作范例当着全班的面朗读,朦胧的心灵得到了小小的满足与自我认可,随后的日子也就慢慢地把写作进化到一种纯兴趣的、无功利性的享受,水平也稳步提升,此则“富者越富”;反之,如小樱的英语,小时了了,高中后逆水行舟,几次受挫,遂自暴自弃,现更是堕落为全班六十余人中唯一CET4不足50分者,此则“贫者越贫”。人类社会的两极分化、优胜劣汰,果真是无处不在啊。
红楼儿女中,最能体现这一规律的,是迎春。大观园的三春里,她有着“二木头”的诨号。叫瘦平日最爱称班上某些表情木讷、资质平庸、不善交际的女生“像木头一样”,因此我对这个诨号所蕴含的“侮辱性”内容特别敏感。
不少草览红楼的读者,对迎春其人的印象极为模糊,甚至连她的高堂都搞不太清。确实,雪芹对迎春的用墨非常少,经常是“顺带一提”。前八十回里,十二钗除巧姐年幼不计外,人人都有出彩的戏份。可惜春论文的不行,在海棠社中频频被无视;论武的就更差,从来没有见她冲撞过这个封建大家庭。只有第四十九回,《贾迎春误嫁中山狼》,这才让她上了头版头条,还要是“嫁错郎”这样的超级负面新闻。迎春到了这份上,其尴尬已近似于孔乙己——只有“打折了腿”“大约确实是死了”之类才能成为人们的谈资。
套用“环境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这一红楼法则,我们不难发现,迎春的性格悲剧,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家庭问题。生母早丧,父亲贾赦、后妈邢夫人又对她置之不理,在宁国府这样一个“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的地方,成长环境的恶劣更是不用说。尽管疼爱女孩儿的老祖宗把她接来西府,和众多姐妹们一起玩耍,但自小缺乏的父爱与母爱是永远不能填补的。很难想象一个无处撒娇的小女孩该如何长大,但估计情感教育一定是严重丧失的。所以,迎春处处表现一副怯生生的样子,没有半点大家闺秀的气质,倒像是“养生堂报来的野婴”了。一针一线地忍辱退让,最后终于把自己逼到了悬崖边上,“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
论及迎春的出嫁,书中寥寥几句描写,倍感萧瑟。堂堂贾府二小姐,她的婚事竟冷清若此。贾母贾政明知孙绍祖不对头,却也只是后者“劝谏过两次”罢了。当迎春回家向王夫人哭诉,得知孙绍祖“你别和我充夫人娘子,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银子,把你准折买给我的”之类的言行,才知“中山狼”果然名不虚传。本想用“沆瀣一气”形容贾赦与孙绍祖之间的勾当,但感觉总有不妥。他们的地位平等吗?这已经是杨白劳、黄世仁、喜儿的关系了!
恪守封建道德的王夫人最后劝道:“我的儿,这也是你的命。”一路忍让的迎春听罢终于在沉默中爆发:“我不信我的命就这么不好!从小儿没了娘,幸而过婶子这边过了几年心净日子,如今偏又是这么个结果!”
原来,她沉默瑟缩的背后,并不是真的高唱“无所谓”的。迎春,既可怜,又可悲。
更可悲的是,迎春“悲者越悲”式的人物不仅出现在小说,现实生活中更加比比皆是,我们班上就有许多典型。曾胡扯《门缝里眯着眼睛看大学生兼职》一文,针对“家教”这一城市供求现象,曰:“对于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减轻家庭负担的同学们,我绝对不敢有所非议。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是革命先辈的优良传统,应当发扬。倒是有这么一撮子人,衣食无忧却老是哭穷,身兼数职后把一大堆票子花在吃穿打扮上,让他买本书则仿佛要剥一层皮那般。可我始终搞不清楚,在家教中心的Waiting Room里面,为什么衣着光鲜的后者,总有优先权?那些真正迫切需要勤工俭学的贫困生,却总是因为口齿笨拙、举止羞涩而被拒之门外?”
现在,我搞清楚了。
后记:写完此豆腐块的第二天早上,竟看到了闫红小姐的《迎春——不幸者的马太效应》,不免自嘲一番,颇有“我发明了雨伞”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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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4
明日落红应满径——尤三姐
皇皇大作,有几处的写作风格竟与全篇脱节,然更显峥嵘。尤三姐的这一段便是如此。
红楼女儿中,风流标致的可人儿很多,但真要能称得上“尤物”的,只此一家。这里先得费点唇舌说说“尤物”。从今天的角度来看,“尤物”是略带贬义的一个词,和“淫”脱不了干系。可“尤”字在古代是“最优异”的意思,从《说文解字》来看,尤字从乙又声,乙指植物受阻碍后屈曲生长的样子,凸现它的优异。“尤物”一词在任何字典里更是解作“珍贵的物品”。不知今日之贬义是从何而来?
再回说尤三姐吧。第六十五回这样描写到:“……松松挽着头发,大红袄子半掩半开,露着葱绿抹胸,一痕雪脯,底下绿裤红鞋,一对金莲或翘或并,没半刻斯文。两个坠子却似打秋千一般,灯光之下,越显得柳眉笼翠雾,檀口点丹砂。本是一双秋水眼,再吃了酒,又添了饧涩淫浪。”披头散发倒罢了,还要来个盛唐式大低胸,最富挑逗性的三寸金莲更是让人食指大动。如此风景,单独拿出来看时还以为是《金瓶梅》的选段。
正当我们认为尤三姐就是这样一个潘金莲似的无耻荡妇时,雪芹妙笔一就,让三姐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极尽风流本事,一把搂着贾琏说道:“将姐姐请来,要乐咱们四个一处同乐。俗语说‘便宜不过当家’,他们是弟兄,咱们是姊妹,又不是外人,只管上来。”天啊,这是玩4P吗?三姐再怎么着,也不能这般不要脸吧?
有个词叫做物极必反,雪芹更是深知其奥义。贾珍贾琏这等早已习惯了风月宝地中逢场作戏的角色,面对三姐的如此奔放,竟然也瘪了,到头来还成了三姐取笑的对象,“竟真是他嫖了男人,并非男人淫了他”。这时我才明白,尤三姐对待好色之徒,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罢了。要是一副扭扭捏捏的样子,那岂不是更助长了对方淫威?再联想到眼下Loli控盛行,所谓Loli三宝,人萌声好易推倒,估计“萌”是邪恶的Loli控们最为赞赏的吧?半推半就之间,欲据还迎之间,朦里朦胧之间,是怎样的情趣大增?
好好好,就此打住。有了这么一遭后,尤三姐的真实想法似乎已经显露无遗了。没想到雪芹再添一笔,“谁知这尤三姐天生脾气不堪,仗着自己风流标致,偏要打扮的出色,另式作出许多万人不及的淫情浪态来,哄的男子们垂涎落魄,欲近不能,欲远不舍,迷离颠倒,他以为乐。”以吊男人的胃口为乐,天下竟有这种女人?这岂不是性心理的变态?
到了这里,我不禁要问:尤三姐和贾珍到底有没有发生性关系?往前再跨一步,三姐至少在“行为上”是否是一个人尽可夫的荡妇?
对于这个问题,红学四大分支之版本学横岭孤悬,似乎无法逾越。脂评本和程高本的文字在此处太过大相径庭了,高鄂这个二逼为了维护封建道德不惜把三姐篡改成一个贞洁的烈女,当然千夫所指;而脂评本本身也并非无懈可击,有许多前后互相矛盾的地方,故事的连贯性也稍显不足。我作为红学的“槛外人”,在蔑视程高本、肯定脂评本的前提下,只能够怯怯地认为,尤三姐的所谓“淫奔”确有其事,但仅止于情挑。她喜欢看男人被自己勾引得性致勃勃的样子,但又不予满足;看着男人急色的样子,她心里就高兴。这样的案例,放在《Sex And The City》也很有噱头。估计有许多红学票友我的这种看法是嗤之以鼻的,文中这么多的暗示为何都视而不见?我只想说,因为我太爱尤三姐了。
同样的情感曾出现在金庸笔下的小龙女身上。尹志平的奸污总被我有意无意地忽略,小龙女在我心目中永远是圣洁的,用整个生命的光辉爱着她的杨过就更不必说了吧。金大侠创造这个人物,大概就是要告诉我们,肉身的小小不洁反而更能显露精神的纯洁吧?
尤三姐有她自己执著的爱情,雪芹写这段独白的时候与上文承接略显生硬。她爱上的偏偏又是红楼里最有侠气的柳二郎,一个典型的浪子。这一情节设计我认为太过“传奇”了。只后的断簪为誓、还剑自尽更加地通俗化,往三言二拍的路子靠得太近,与红楼赤裸的写实相去甚远。二郎祖传的鸳鸯双剑,三姐自尽是用的是雌剑,二郎削发时用得是雄剑,这个细节更是造作。一反常态的还有宝玉,像他这样的护花大使,在柳湘莲面前竟然也对三姐冷嘲热讽了一番。湘莲素知宝玉平日是无处不在地维护着女儿的,此刻却是这番态度,难怪他气愤得连人都不瞧一眼便说要悔婚。绛洞花王尚不能理解三姐,你还盼着谁呢?
电光火石之间,雪芹又为红楼添一悲剧。尤三姐不属于那个时代,她的死是必然。这就叫做“明日落红应满径”吧?
这又让我想起了《病隙随笔》中振聋发聩的一段:
“什么是纯洁?我们不因肉身而不洁,我们不因有情而不洁,我不相信无情者可以爱。我倒常因为看见一些虚伪的标牌,媚态的包装和放大的凛然,而看见淫荡。淫荡不是别的,是把上帝寄存于人的财富挪作它用。”
闹了半天,原来尤三姐最该嫁的人是史铁生啊?






